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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也需立牌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9:33 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高亮 贞节牌坊,我见过。虽然一些女权主义者猛烈抨击它违背人性,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它所取得的宣传效果以及惊人的影响。但是,即便是这样,还是会有人不受影响。就如现在的行善者一样,富豪虽然不计其数,但真正掏钱出来的人还是少数。 人们常说,助人为快乐之本,真正的大善人应该是不计回报的,就应该像雷锋一样,说一声“我叫中国人民解放军”,然后扭头就走。但这在我看来,都是不切实际的鬼话,要不然宣传了几十年的典型,为什么一直到现在都不具有普遍意义呢? 在我看来,抱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没有任何道理。我觉得,还是行善体制问题。如果我是富豪,我首先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行善?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为什么要不计回报地捐出去?用经济学上的等价交换来说,这完全是违背经济学规律的。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行善本身也没有任何约束力,人们没有任何义务去捐钱捐物。按照现行法律,个人财产自由支配,别人不得干涉,行善与否都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没有任何理由干涉。再说,善的标准是什么,难道非要见人就掏钱才是善? 经济学者常常劝诫,不要动不动就提“善”,善与不善对经济人没有任何意义。对他们而言,他们的支出能得到什么回报,这才是他们的动力所在。所以,关键是如何形成一个行善的激励机制,给大家找一个行善的理由。 事实上,古时的贞节牌坊对我们有借鉴意义。当然,我们不是要砌一道水泥墙,刻上某些人的名字,而是要对某个企业、某个慈善家的义举进行宣传,让这些人从精神上或者物质上(比如现在一些企业的形象宣传)得到一些应有的奖励。“行善,积德。”对于有大量捐款的善人而言,能积德不错,如果能积得名望或者其他,他们动力会更大。 而另一个问题也值得注意,在慈善体制中,一般是慈善人士将自己的捐款捐入某个机构,然后由某个机构组织救助他人。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如何保证慈善人士的捐款能顺利到达每个需要救助者的手中,确保慈善人士的积极性不受损害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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