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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版权费:为何没听听著作权人意见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9: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伊险峰 资深媒体人 卡拉OK版权收费一事沸沸扬扬议论颇多。大家有一个共识,付费唱歌理所应当,版权意识的增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进步之一,而有部门(而且还不止一个部门)出头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更是公共管理完善的一个标志。这是从积极的一面看待这个问题,但事情显然不是这么简单,有一个问题似乎被忽略了:如何让著作权人得到这笔版税收入。 本来从技术角度上看这并不是太难的事,一个稍具规模的歌厅其后台支持系统完全可以统计出每首歌被点唱的频率和次数,而若干个歌厅数据联网也并非难事,即便不用全国大联网(这倒给统一曲库这种坏办法提供可行之机),但抽样选取若干个歌厅作为样本,核定比例在统计学上也是科学合理的。但是随着有关部门一个包房每天收费12元的规定出台,这个更公平、合理且可行的办法似乎也没了可能性。此规定似乎完全忘记了这个公共管理行为的目的:它应该是以对著作权人保护为出发点的。若脱离了此前提,此次两个相关部门对卡拉OK版权管理之争就很难称为是公共管理的一次进步,而只是一次地盘之争,一次权力之争。 服务意识与权力意识的分别,是衡量政府究竟是公共管理部门还是民众管理部门的关键。如果是前者,此事的潜台词是两个部门争先恐后地说“让我来为你们(著作权人)服务吧”——虽然背后会有一定的利益作为这个系统运转维护的必要费用和合理收益,但想必著作权人会产生一种受尊重的愉悦感,同时这两个部门也会相应在公平、透明的原则下制定版税的分配机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著作权人像个无关者那样看着两个部门争来争去。 以人为本,从企业理念到政府官员们挂在嘴边,在中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这绝非一句空话。它需要落实到某个点上,比如在这件事中,就要以著作权人为本。 很遗憾,不论是在坊间舆论还是两个相关部门的关注点中,著作权人都是缺位的。在被保护者缺位的情况下,我不知道如何体现公共管理的服务职能。更遗憾的是,这样的例子还比比皆是。例如,前段时间因为汽油涨价,很多大城市都举行了价格听证会。但最后通过的方案和调价的结果,以我居住的城市为例,却是本该是受益者的出租车司机的怨气最大。作为市场的直接经营者,他们更了解市场本身的情况,但他们的声音在听证会上表达不出来,他们“被保护”的结果也难以让他们满意。 我们发现在保护某一类人利益的名义下,对被保护者漠视、或者以被保护者的名义来为自己争利益、划地盘,几乎成了司空见惯之事。出租车涨价最大受益者让上游汽油供应商涨价涨得更心安理得,卡拉OK收版权使用费让管理部门多出一块一年十几个亿的“肥肉”。 即便我们从积极的角度看待这种现象,它似乎更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有效保护自己,所以事事需要“家长”来包办、来保护,并且不用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因为本来就是心智不成熟的弱势群体嘛。以“家长”的态度对待成人世界,对待公共管理所服务的对象,显然是不妥当的,而“家长制”、“父母官”这样的思维方式与现代公共管理显然也格格不入。 让被保护者牺牲参与判断的机会,可能会在善意的条件下得到有效保护,但潜在的危险在于他们的权利随时可能会被剥夺。 回过头来看,此次两个部门的版权费用之争,如果没有著作权人的意见于其中,如果设立的政策与他们的版税体制不能挂钩,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诚意和真实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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