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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拿公务员的工资干自筹资金买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16:15 北京日报

  苏文洋

  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的玄妙之音,还不在于前者方案为按次收费,后者方案为按包间收费。最具反讽意味的是,冒出来一个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因其角色不清、行为可疑而处于不尴不尬的地位。

  8月5日,这个中心主任梁钢接受记者采访。特摘两段,仅供分析“硬伤”之处——

  记者:文化部的一位处长说,“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那我是否可以这么理解,这个系统的开发成本应该是国家承担的?

  梁钢:不是。这个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套系统的建设不是国家财政部的拨款。也就是明确地说不是纳税人的钱,而是我们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自筹资金解决的。

  记者:那这个系统的开发费用、成本如何回收?

  梁钢:比如说我们是在做一个超市。对于

知识产权权利人所自建的曲库实行自愿、免费加入原则,按照市场经营原则进行交易。我们提供相应的服务,对售出的商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是合理合法的。

  仅从“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名称理解,似乎是文化部的一个部门,大概至少也是司局级吧。人员组成应当是国家

公务员,大概不是文化商人或文化经纪人吧。老百姓的通俗说法是“穿官衣、吃官饭的”,专家学者的术语叫“掌握公权力的人”。

  可是这个部门的人又不同于一般国家机关公务员,比如说“自筹资金”,比如说“做一个超市”,比如说“对售出的商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我有点看不明白了,你们到底姓什么,赶的是哪辆牛车?

  政府部门做事情,纳入国家预算,花纳税人的钱是天经地义,只要人大审议通过,该花不花也不对。你们为人民服务,又不花纳税人的钱,虽然高风亮节,可我们又于心何忍?我们心疼你们工作是不是太累了?这年头,不乱花纳税人的钱,不被李金华

审计出一堆问题,老百姓就烧香念佛了,怎么会跑出一个不花纳税人的钱而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你们就不怕谎撒大了没人信吗?就不怕说大话闪了舌头吗?

  即使是“自筹资金”,只要你是政府部门,也不能从事商业行为的活动,更不允许“对售出的商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现在的国人,热衷经商走火入魔,不论干什么事情,从事何种性质工作,都看成是“商机无限”,脑子里除了钱,大概没什么别的念头。在商言商,商人事事留心商机,无可厚非。政府部门弄出一个“市场发展中心”、“自筹资金”、“做个超市”、“收取费用”,尽管美其名曰“服务”,恐怕是不大靠谱的事情。问题在于,许多政府部门都有类似于“市场发展中心”的机构,亦官亦商,半官半商,官不官,商不商。

  前一阵子,有人提出我们的贸易出口顺差、文化出口逆差问题,并形象地称之为“文化赤字”。本以为文化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应当积极应对,拿出点具体办法,谁知道却原来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今年就跟国人唱卡拉OK收费较上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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