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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遏制银行业案件的治本之策是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01:5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7月14日13版

  银监会出重手 三菱日联银行被罚四亿

  贵报上期报道了日本三菱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因提供违规贷款被罚四亿的消息。相对而言,我们自己的银行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近日,面对银行业接连曝光的大案要案,银监会再次重拳出击,出台了十一条“铁规”,强调要发生大要案及案件频发分支机构的行长等主要领导要坚决撤换,不得易地同级任职等。

  我认为,这无疑是加强银行业案件风险防范工作,遏制银行业案件多发、高发态势的有力举措。仅仅出台这些措施还只是治标,要从根本上治理银行业案件问题,治本之策还必须下决心在银行体制改革上下功夫。目前我国银行业包括四大商业银行在内的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问题是银行改制的目标是什么?

  银行改制的目标关键是将

商业银行从行政主体改变成市场主体,将行政约束改变成资产约束,上市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要达到银行改制的目标,股权多元化以及由此形成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第一步,而这一步的重大标志是董事长、行长分设,其中最根本的是人事任命的彻底变革。第二步才是强化银行内部管理。

  有人以中国的信用环境不好,企业从银行贷款根本就不考虑还款为开脱之词。其实,从现有已披露的案件来看,外部信用只是一个方面,内部人犯罪尤其是“一把手”犯罪的环境太宽松才是最根本的。

  银行的行长们不为银行的经营好坏、质量高低及资金损失承担多大责任,出了问题,大不了换个地方交流或退休,损失的是银行、是国家。目前特别严重的是各级行长一人独大,人权、财权握于一手。(王自力/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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