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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虽不犯法 但失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2:05 第一财经日报

  7月12日,有媒体刊登《不能以道德观点否定经济规律炒房何罪之有》,为炒房正名。文章认为,资本要保值,且天生具有逐利性,眼下投资渠道逼仄,于是炒房团应运而生。因此,不能以道德的观点否定经济发展规律;炒房,一不犯法,二不失德。

  单纯从经济学观点来分析,“炒房无罪论”确实无懈可击。但住房问题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吗?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它都不是,否则国家还调控什么,任其自由发
展好了。民有恒产,方有恒心。一个社会要和谐健康发展,必须满足大多数成员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需要。但仅住房一项就穷普通民众数十年之积蓄,或透支其未来几十年的消费能力,沦为房子的奴隶,这样的社会如何和谐健康发展?炒房者击鼓传花赚到的钱虽然合法,却不道德,因为它割裂社会继续前进的进程,带来社会的潜在危害。(青岛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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