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自报需改善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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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1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7月12日1版: “富人”个税自报“最迟年底出台” 《“富人”个税自报“最迟年底出台”》揭示了税改可能的新进展。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是目前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但我认为个税改革更加重要。对垄断行业收入分
在欧洲发达国家,个税与福利一起,有效地调节着社会财富的分配。在中国,个税的作用却没有如此明显,高收入群体并没有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原因是累进税率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的缴纳方式,扣缴义务人是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当个人在不同时期从不同单位获得收入时,他的这些应税收入不会累加在一起,这样,高收入者就有办法规避累进税率。 这篇报道透露,近期将出台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自行申报是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纳税人需要将全年所有收入累加,相信可以使累进税率更好地发挥作用。但是,相比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更难监管,可能出现更多的偷税漏税。要出台自行申报操作办法,必须有监管手段的改善。这篇报道谈到了一些监管手段,比如纳税人有唯一的编码等,但还是有些语焉不详,对这些手段的可操作性也没有探究。 (柯刃/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