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达内金球奖与央企员工高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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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1:52 第一财经日报 | |||||||||
毕诗成 世界杯硝烟渐散,铭刻于亿万球迷记忆深处的,当不会缺少大师齐达内背着红牌与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的那一幕。但这张匪夷所思的红牌似乎没有影响到齐达内在本届世界杯所应受到的足够尊重,在决赛后,国际足联仍然把金球奖的殊荣授予了他——他们认为,与贡献相比,大师最后带来的伤害根本就是瑕不掩瑜。有人感慨,“断臂的维纳斯才最美”,缺
足球场上的“维纳斯”似乎得到了肯定,而在大洋此岸的中国,一场关于央企“维纳斯”的争论似乎正要泛起。日前,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统计年报,国资委监管的169家央企2005年度共获利6276.5亿元,同比增长了27.9%——比起2003年度刚刚超过3000亿元,利润整体翻了一番。 央企赚钱了,按照“大河小河”的逻辑,当然是大好消息。但年报还披露了另一信息:利润超过100亿元、囊括央企总利润78.8%的12家“豪门企业”,基本都来自于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高利润的背后,是员工令人艳羡的超全国平均水平3~4倍的收入,与人均最高达12万元的人工成本。 拿齐达内的金球奖与央企员工的高待遇来做比较,多少有些不当:齐达内的“瑜”,基本发轫于自身娴熟的脚法与高超的技术;但央企的高利润,来源的地方就不那么单一了。道理很明了:垄断的高利润,很多人为之付出了代价;需要奖励与补偿的,显然也不该单单是垄断的荫护者。 人们如何得到收入,收入有什么来决定,这是经济体制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按劳分配”原则目前是比较被大家认同的。无法否认,国企员工的努力,为提高国企的竞争力与形成高利润有重要贡献。当然不能没良心地要国企员工个个穷嗖嗖地为国企增光彩,而是说,他们的待遇补偿,需要有个合适的量度与明确的说法。 过去,我们把国家的企业称为国营企业,由政府亲自经营,现在,名字统称为国有企业,意思是国家所有,却不由政府直接经营。这样的转变,却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随着名字的改变,他们把国企承担的社会职责也甩掉了,成了“专美”的自留地,非但不愿对公众作出补偿,还不惜以向公众转嫁成本等方式,来进一步提高和维持自身的高收入。为了实现目的,甚至不惜做着加剧行业垄断的反市场化的努力。大型央企,多数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它们有国家投资,有低价使用资源的权利,有贷款优惠,有垄断性价格,甚至还有对消费者的霸王做法,这些权利与权力,都需要相应地做出回报、补偿。但在改革中,这样的义务正在被淡化,而他们自身的利益被过分地张扬。 如果央企员工,个个像齐达内一样无可代替,民众或许不会对其“多收入三五倍”而群情激扬;如果他们只是占着“无可替代”的位置,却看不出有多少大师的技术含量,又有什么理由不被大家品头论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