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年了 防暑降温措施还要暂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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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16:51 经济观察报 | |||||||||
夏至,大江南北被高温笼罩,中暑指数达“重症”,城市中还有数不清的人在发扬不畏艰苦的优良传统,与高温酷暑做斗争,场面相当感人。然而,在敬佩劳动者的同时,我国法律是否给了劳动者说“不”的权利?我国并非没有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1960年7月1日颁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然而,这个46年前的“暂行条例”,根本无法维护今日劳动者的权益。比如,“暂行条例”规定,“夏季露天作业工人和农民,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夏季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等等。显然
(孙化民 自由职业者 淄博)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