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的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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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3:18 第一财经日报 | |||||||||
陈志刚 一个日益明晰的命题是,国际争端的主体将更加体现在资源,以及对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工具上。这一工具,可以是输油管道,可以是成熟的产业配套,也可以是完善的消化渠道,而更多的应该是核心技术——在资源有限和趋于贫乏的前提下,后一因素的重要性正愈加凸显。
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对核心技术的开发、保护与争夺战争开始成风,至今愈演愈烈。 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和政府加强研发投入与相关政策引导;其次,核心技术积累到一定阶段后,以欧美为首的利益集团开始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并努力将这一意识灌输到其他国家,形成一种普遍认同的先进理念;第三,就是政府引导下,国家间以获取核心技术为目的的企业兼并、购买与合作行为——这种行为,要么纯粹为了缩短竞争差距,比如上个世纪末,在政府支持下,日韩等企业抱团到美国进行企业兼并和技术购买;要么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比如日本经济惨淡的当下,韩国等企业对那些“协力企业”的疯抢。 中国当然也被卷入到了这一“科技战备”的狂潮中。 方向上,普遍认同——如韩日美一样,自主创新已经被提升到了国策的高度。方式上,值得好好商榷和推敲的问题却不少。 权衡二者的前提是,中国是否已经到了可以“完全”依靠自主创新,实现科技和产业发展,完成中华振兴的时候? 这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自主创新不是对三资企业形式的否定;第二,自主创新的配套环境还没有做好;第三,自主创新应该避免重复劳动和处处树敌,而应该注重项目的战略选择,同时结合技术引进、技术消化。 某种程度上而言,自主创新可能意味着对现有产业秩序的破坏,必然触犯某些既得利益集团,从而给这一过程带来种种阻拦。尽管这些阻力正常且合理,但也要考虑对抗的必要性,权衡对抗的利弊得失。 从这一角度来看,笔者不认同全面的技术创新,对所有自主项目都支持和力挺,而应该由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产业界参与,选取“战略正确、产业可行”的项目,进行重点投入和产业培育;与此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国际现有的高科技成果,从共赢中获取产业利益和科技实力的提升。 这一点上,韩国经验同样值得借鉴,比如其在高通CDMA核心技术基础上,对该技术平台的进一步开发。 中央提出的自主创新概念里面,本来就包括三方面的内涵:一是原始性创新;二是集成创新;三是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第三点,因为它最容易被忽视,同时效率也最高。 二战之后的日本、上个世纪末的韩国,无不是在充分吸收国外高科技的基础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许多领域,其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的投入之比分别达1:5和1:8,而2002年,我国这一指标仅为1:0.08。 总之,一方面,自主创新要有战略布局上的进退;另一方面,合作和开放作为方向,也是自主创新的实现途径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