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6月14日报道,“今后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重大隐患并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时,工人有权拒绝作业。”这是记者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门联合启动“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中获悉的。
初看这条消息,我有些欢欣鼓舞。但是,细细一想,我又有些疑惑,煤矿老板有时明知有透水、冒顶、瓦斯爆炸的可能,却仍然强令工人下井作业,工人们敢拒绝吗?借用一
句俗语:怕是借个胆也不敢!
其实,我国早就有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和各种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黑心老板为什么还敢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呢?究其原因,第一,利欲熏心,只要企业利润,不管工人生命;第二,尽管有众多的法律、法规,但是因为执法的手段少,力度小,法律处于被虚置的地位;第三,当然也有工人为了生活,不敢大胆主张自己的权利的因素。但是,不管哪种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一点,对黑心老板的监督和制约乏力。
而工人为什么不敢拒绝呢?道理很简单,目前从事急、难、险、重、脏、苦、累工作的工人,如果不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就是没有一点硬关系,也没有什么技术特长的下岗工人。他们找到这个饭碗已属不易,一家人还指望靠这生活呢,怎么还有胆拒绝老板的强令呢?
所以,尽管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措施也很具体,但是要实行却很不容易。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老板不顾工人死活,强令冒险作业的状况,关键不是规定工人有权拒绝老板的命令,而是应该由政府和执法部门严格对老板进行监督和制约,对不按《安全生产法》办事的老板,严格处罚,罚得老板肉痛、心痛,对于强令作业造成人身伤亡的老板更要用刑法伺候!(张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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