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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之争:谁的代表 代表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8:19 中国青年报

  和天乐

  本来就在质疑、限制、争论、封杀之下磕磕绊绊前行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最近又硝烟弥漫。

  这次,矛盾双方分别是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电动自行车企业绿源公司董事长倪
捷。前者说后者虚假宣传影响了同行的利益,后者说前者借故打击报复,矛盾的背后是双方此前的“标准之争”(见6月13日《中华工商时报》)。

  或许由于名字中有“自行车”之故,电动自行车企业的行业组织很自然地被划定为自行车协会。如此,至少从名义上,王凤和成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表人。

  但事实上,作为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

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带头人,倪捷从2002年起就为电动自行车的合法化奔走游说,从叫板北京专家,到状告福州工商局,再到出席海南听证会……一路冲锋陷阵之后,倪捷俨然成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人。

  据媒体报道,2002年,自行车协会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托,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改。修改从一开始就争议不断,主要是以王凤和为代表的反轻摩化派和以倪捷为代表的主轻摩化派,双方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宽度等是否被列入否决项问题上争论不休。

  最后,王凤和直接将“反轻摩化”标准修改稿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按照这个标准,全国的电动自行车厂商将没有一家的产品合格。在标准被公布前夕,倪捷联合150家电动自行车厂商向标准委紧急上书,反对新标准出台。如此,标准被发回协会重新修改。

  究竟谁的主张有理,谁的主张科学?我不敢下结论。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之所以委托自行车协会制定标准,显然是由于协会所具有的代表性。可从协会上报的标准所遭遇的反对看来,显然不能代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意愿和诉求。

  同样的尴尬出现在医疗卫生系统。不久前,中国

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组织了一次上百名民营医院院长参加的会议。“如果不加控制,几乎每次会议都会变成诉苦会。”民营医院分会的一位负责人说,无论从税收等国家政策上,还是在地方政府领导的观念中,民营医疗机构都受到许多歧视。但一个二级协会很难表达自己的声音。

  一位院长说,希望有一个组织能真正把大家组织起来,游说政府,行业自律,共树诚信。他显然对现在的行业组织不满。“我们分会上面是中国医院协会,而这个协会代表的主体是公立医院,怎么会为我们说话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阶段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是竞争关系。如此,它们谁又能代表谁的利益呢?新生的电动自行车与传统自行车同样有点水火难容。然而有关部门恰恰把“冤家”捏到了一起。

  其实,远远不止这两个行业存在着此类问题。许多被称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仍以政府身份自居,手中还拥有不小的权力(如制定标准、授予称号),但却不能代表行业的利益,而且变相增加了企业负担。协会负责人多是退休官员。这些人退而不休,在协会岗位上仍以领导自居。如此协会又怎么能为企业服务?又如何代表行业利益?

  可喜的是,在温州等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各种企业自发组织并得到民政部门认可的商会、行会纷纷登台。他们还组织会员企业和欧洲人打起

反倾销官司。

  “让能代表自己的去代表自己”,这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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