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刘晗
最近博客一跃成为舆论的焦点。韩寒与白烨的PK甫歇,足球评论员李承鹏与山东鲁能俱乐部之争又开始了。令人惊叹的是,韩寒在新浪的博客平均点击量竟达2万-4万次,最多时达到14万次,着实让人感到网民的参与热情之高。李承鹏与山东鲁能的争论甚至超越了互联网,涉及到了球队、球迷、媒体各方。或许谁也没有想到,随手写就的网文竟会引起如此
轩然大波。一时间,“博客热”造就了最富新闻价值的事件。
平心而论,博客的出现本身就已经预示了新闻行业的某种趋势。博客使得普通网民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发表意愿,而不必拘泥于传统媒体的各种规定。大量名不见经传的写手因博客而出名。
那么,博客和报纸专栏究竟有什么区别?很显然,报纸的专栏和博客一样,都是以某个人为发言中心,向多人传播的模式。但相对博客而言,报纸专栏的发表速率、发表内容和观众参与都受到一些局限。比如,报纸专栏频率最高的也就一天一篇,但博客可以一天写几篇,并且时间也不受限制;在内容上,报纸专栏文字要有起码要求,要符合编辑的标准,但博客上则可以嬉笑怒骂、雅俗共赏;而在参与程度上,一些报纸专栏有读者来信,并且大多是“一对一”的互动模式,而博客则可以随意评论,并且这些评论是公之于众的。
实际上,韩寒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文学?网文算不算文学?那么人们同样也可以问,什么是新闻?博客算不算新闻行业?很显然,从传播信息、交锋观点上来看,博客自然具有新闻的功能。事实上,在互联网最为发达的美国,已经有人从中看到了一种所谓“草根新闻”(Grassroots Journalism)的趋向,最著名的就是那本标题颇有气势的《我们媒体》(We the Media: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博客等新技术的出现恰恰使得原先处于新闻被动读者地位的观众参与新闻制作和传播过程中。因此,也有人将以博客为代表的新的新闻形式称为“公民媒体”(Citizen Media),它对主流传播业是一种补充,甚至是一种挑战。
诚然,草根媒体问题是文章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因此也引起了政府、媒体等各界的注意。在美国,《华盛顿邮报》网站就曾经关闭了其下一个博客的评论功能,因为该博客的某政治性文章引来大量不太合适的评论。而在近来的博客PK事件中,也有大量的所谓不登大雅之堂的言论存在,评论当中也充斥各种谩骂、诽谤甚至是虚假信息等。有论者因此呼吁加大对于博客的管理。
其实,这类问题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根本性的解决途径恰恰不是加强规制,而是让网民们明确公民媒体的真正要义,要让网民知道,他们写博客本身也是一种新闻的补充。并且,公民媒体是一种责任媒体,网上发言的自由应是一种有德性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发泄和谩骂。在公民新闻刚起步的中国,如何培养负责的网络公民(Netizen),是政府、媒体以及互联网各界都要思考的。在这里,尤其需要传统媒体在职业伦理和行业操守方面对草根媒体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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