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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梓林:煮熟的鸭子咋就飞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13:24 新浪财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合作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眼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的各种各样的合作中,所有当事人都回避不了的问题。对于三联和阜康的“婚变”,本文将回避大的制度背景(如国家新闻出版制度)方面的原因,就事论事谈谈市场的一些基本规则在一般合作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我们先来看看双方在1995年拟定的合作宗旨是怎么写的:“双方愿意为了文化事业
发展的长远目标而共同努力,优势互补”。如果说《三联生活周刊》能有今天的品牌价值,是与合作双方确定的这一宗旨紧密相关,怎么说也不会过分,因为持续近六年的资金投入和包括编辑人员、经营者这些年的辛勤工作,都体现了这一宗旨的精神。问题是,在传媒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挤压下,三联继续在为“长远目标”“努力”的具体表现已经“发展”为:把半月刊变为真正的周刊,与此相适应的是,将进一步扩大编采队伍,并在全国建立记者站。这时候,阜康的努力“显然”与三联不相匹配了,毕竟出钱与出力是不大好做量化比较的。一个翅膀硬了的企业,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个又一个战略和战术上的投资设计,这是市场的规律,套用一首通俗歌曲中的歌词来形容走到今天的三联与阜康的“婚姻”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女人痴情的梦想永远追不上男人变心的翅膀”。

  根据当初合作的宗旨,阜康在合同期内完全可以这么说:三联在经营上的“努力”应该与我们经济上的能力相配,以维护合约中的“共同”。然而,反过来,三联也可以说同样的话。所以,在双方的“语言”中,宗旨中的所谓“共同”其实是不“同”的,正因为对“共同”没有形成连续的高度“共识”,所以,大家对“努力”的方向和力度自然也就产生了差异,甚至形成尖锐的矛盾。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把“优势互补”作为合作的宗旨,究竟意味着什么?从现在双方争执的焦点来看,在对“优势互补”的理解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中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交易关系,而任何交易关系又都是建立在优势交换的基础上的。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游戏中,不言自喻的一条规则就是:合作的任何一方如果失去了优势,交易的格局就要发生变化(不要忘记了:市场经济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种激励,才不会去保护落后,不会把人养懒)。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仅从道德意义上形成的合作只能在计划经济中才找得到合理的解释和保护。当然,“优势”仅仅是合作的必要条件,不是合作的充分条件,而只有当合作各方的“优势”能够形成“互补”,才能满足大家通过合作得到好处的动机。所以,在我们思考三联和阜康的“婚变”的原因的时候,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即一方的优势在成长,而另一方的优势并没有同时同比增长,甚至由于新的具有更强的互补性“优势”的出现(这是一个成长中的企业必然(也是应然)会遇到的市场机会,至于第三者是不是TOM.COM那只是个偶然),这些都会使合作的基础发生微妙的变化。“发展”这个硬道理必然地要开始起作用了。这个时候,维系“婚姻”的“道德”力量相应地开始变得越来越脆弱。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这场“婚姻”中所含的“道德”本身不仅不排斥那些把《三联生活周刊》视为自己生活和事业的重要载体的编辑人员和经营者的权益,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和扩大似乎更符合“道德”,并且,如果从国家现行的新闻出版管理制度层面上来谈“道德”,三联也是不会理亏的。

  所以,这场“婚变”的根本原因就出在“优势”和“优势互补”这样两个最简单的市场规则上。或许当初大家仅仅是把宗旨当作“官样文章”,并没有想那么多,今天在混战中也不可能静下心来思考这些。然而,市场却在这一极其普通的合作中显示了它的无处不在的内在逻辑——没有绝对的优势就不要奢望在交易中得到绝对的好处。当然,这一内在逻辑在规范的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并不是无序的,它是通过有序的退出机制来保护原有的优势拥有者和新的优势拥有者。因为从时间的意义上说,任何空间意义上的优势都是暂时的。合作与分手,退出合作与寻求新合作,都将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然法则。这场“婚变”又一次让我们看到了:由于没有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当最终有人必须退出合作时,分手给所有的人都带来了痛苦。

  这场“负和博弈”的尘埃终将落定,留下的问题却值得局外人思考:在眼睁睁地看着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的悲剧之后,接下来可能投资《三联生活周刊》的被阜康称之为“第三者”的企业不管是谁,他们有经营许可吗?那些未来本该成功、今天却急需有人帮一把的某些出版物会不会因为阜康的示警而失去成功的可能?……

  如果中国人注定要用70年的时间(即从1979后到2049年)形成西方人用400年才建立起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尽可能地从身边发生的“失败的合作”与“两败俱伤的分手”中学到如何与人合作——这正是笔者写作此文的真实用意所在。

  (写于200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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