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统计要走法治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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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4:30 东方早报 | |||||||||
福建省政协办公厅 廖建江 责任编辑 刘景 任大刚 2006-3-31 1:51:20 刚刚履新的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日前表示,“维护和提高中国统计的信誉是我们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他强调,让中国统计成为“阳光统计”是国家统计局孜孜以求的目标,对无信誉的统计局要进行公开曝光,使其数据在国家统计数据中消失。
笔者虽不从事统计工作,却也深知统计数字的分量。统计数字是定计划、做预算,筹划发展方略的基础,若这些作为基础的数据都靠不住,预算、计划、发展战略的科学性还能有几分?从这样意义上讲,挤干统计数字中的水分,已不仅仅是《统计法》意义上的依法办事的问题,也决不仅仅是个别领导的品质问题,而是维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计! “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在一些地方已经形成难解的怪圈。有的领导在统计数字上做文章,是为了升迁、荣誉,捞取政治资本;有的领导为给当地争取资金,要补助,上项目,不惜采取编造虚假数据,以局部利益牺牲全局利益;有的领导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只有走“撒谎”、“拔高”的路子,以至于私下发出“数字造假也是出于无奈”的感叹。所以说,如果不从体制和机制上破解“数字与干部”的怪圈,即使面对“国法伺候”和“公开曝光”,恐怕也还会有人铤而走险。 要真正发挥统计部门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从治本的角度解决统计数字作假。与此同时,在现阶段与治本同等重要、相辅相成的治标工作,也必须扎实地进行。这就要进一步赋予统计法规以应有的权威,不折不扣地付诸实施,将违法者绳之以法———轻则“公开曝光”,重则“国法伺候”!这不也正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吗? 福建省政协办公厅 廖建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