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芾
“虎门口的一阵枪声,蓝旗国的外洋船到港了。”
他们来干嘛?打仗?这可是雍正十年,西历1732年,据历史记载,中国和欧洲近代第一场战争还在100多年之后。做买卖?这艘船,船型,旗号,看着都眼生,何况,如今已快
过了贸易的季节!
虽然满腹狐疑,粤海关引水员还是让这艘船进了港。“这些洋人显然是第一次来广州,大都环顾四周,眼神中透着新鲜和诧异。”在接下来的三四个月中,这些洋人坐舢板来到黄埔,在洋行买办的帮助下,建立了岸上仓库,并与各洋行展开了一系列的买卖活动。
这是瑞典王国与大清帝国的第一次贸易行为。就在前一年,瑞典才成立了东印度公司。这应该是本土离东亚最远的一个东印度公司。在接下来的75年中,瑞典东印度公司共发往亚洲135个航次,其中132次发往中国。“从利润率角度看,瑞典东印度公司是瑞典历史上至今为止赢利最好的企业,从来没有一家瑞典公司打破过由瑞典东印度公司创造的赢利记录。”
因此,这次贸易对于瑞典王国,以及瑞典东印度公司派来的大班坎贝尔(一个刚加入瑞典国籍的苏格兰人),十分重要。可是,对于中国方面,这不过是早已开展的中外贸易的一次复写,“看上去,他们和英咭利国、法兰西国、红毛(荷兰)国的其他西洋贸易船,没有什么区别。”
在我看来,这正是《雍正十年:那条瑞典船的故事》讲述的那段历史,最有意思的地方。一方是新来,他们要适应新的市场,新的法则,同时要坚持自己的利益;另一方已有成例,一切都将有条不紊地进行,他们不会为一艘新船就打破规范。
在瑞典人与广州洋行的交易过程中,发生了一些“正常”的事情:洋船水手醉酒后放枪,惊扰了正在广州举行的“秋闱”;在接见瑞典大班几天后,主管中外贸易的最高官员、粤海关监督祖秉圭因为贪墨而被明旨锁拿,两名与祖关系亲密的行商也被羁押审查;认为翻案机会来了的外洋大班们,纷纷趁机向广州总督衙门告状,要求免除10%的进口税。
除了发生在同一时段,上述诸事与瑞典船来广州没有任何因果联系。虽然行商被拘似乎对瑞典人的生意造成了一点儿影响,但事实上他们反而利用商人的不妙处境买到了便宜货。总之,这一切甚至不构成一个大的“事件”,它只是上百年中外贸易史上一个常态的剖面。
不过,这正好凸显了十八世纪中外贸易里的“日常生活”。在三四个月的时间里,大班、行商、通译、差吏、官员,还有隐藏在幕后的遥远的北京皇帝,诸般人物在这一场贸易中扮演着份量不同的角色,在人物活动的背后,或隐或现着近二百年前中外贸易的整套程序。借助中国和瑞典各自保存的档案相映照,作者澄清了过往研究中一直模糊不清的行商、保商制度,以及在著名的马戛尔尼使团来华前,朝廷如何羁縻和敷衍那些来华贸易的洋人:让他们寻找各自的通译和保商,如果出事,通译和保商将遭到处罚。这种制度造成了至少两个后果:一、好人家的子弟都不愿意干保商和通译;二、洋人渐渐发现,无论他们做什么,都不会遭到报复——板子和枷锁只会落到中国人身上,所以他们想尽方法向中国官员传达他们对税收和管制的抗议。只是,很难找到人帮他们写中文状纸,而面对的中国官吏又总是装聋作哑。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为何已有上百年对外贸易历史的老大帝国,在多年后的战争中,仍以对欧洲国家的无知令世人震惊。如果中国政府没有意愿去了解这些“外夷”的情形,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圆熟的制度将所有的信息拒之门外。雍正十年的断片,足以让我们对中西学界喋喋不休的“两个世界的相遇”有一种更为明晰的认识。
在阅读和书写历史时,我们往往容易关注一种社会形态的开始、中断、终结,或期间重大的事件和变化。日复一日的常态,总是被忽略、被删削、被隐藏。而曾经风靡一时的《万历十五年》那种写法,入口虽小,背后却仍然是“大历史”即总体历史的观念,事件之间因果的联系,未免过于强烈了。
日常生活史的写作,其实在西方学界已经算不得“另类”,甚至据说这股潮流已经出现了“危机”。而在中国,就研究实践而非理论引进而言,仍然是一种新兴的创举。
因此,对日常生活的描述,对常态个案的关注,反而成了众多历史书写中的另类。阅读这样的历史著作,不免让回看风云的宏大阅读期待一拳打空,似乎无奇便不应成书,其实,在细节与常态的咀嚼之中,自能轻轻触及历史皮肤的体温。
《雍正十年》作者的原意,也许是想强调“中瑞贸易史的第一遭”,然而对于中国本位的读者而言,他们的感受和200多年前的广州行商并无二致,这只是历史上一次不断重复的个案。不过,因为它的普通,它的不断重复,反而让我们窥见了往昔的平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