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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兹的中国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2:21 中国商业评论

  曾仕强的推荐

  曾仕强,台湾交通大学教授,英国莱斯特大学管理哲学博士

  推荐语:另一种视角看

    中国400多年前,一个西方人远距离地推崇中国古老的哲学。而今,中国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复苏重又回到日渐一体化的世界大家庭中来,也一再受到欧洲和受欧洲价值影响的美国的关注。归根结底,中国不是一个按照西方逻辑思考的国家,它站在西方的体系之外。在多元政治、文化并存的今天,中国的这种“捉摸不透”,不再会因为其不符合西方的逻辑而遭鄙视了。同样,作为中国人,我们也需要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自己,才能把自己看得更为清楚。

  莱布尼兹的中国观

  ——

武汉大学教授 陈修齐

  “我并不想知道中国人的祭祀礼节可以谴责或可以原谅到什么程度,我只是要研究他们的学说,我认为,他们古代圣贤的意图是尊敬理性或至上的理性。”莱布尼兹认为,中国古代儒家经典中所讲到的“天”、“上帝”,其本质实际上就是“理”,既是事物的规律,也就是“普遍理性”。这“理”既是“理性”,又是最圆满、无限的、绝对的存在,本身就具有最高的智慧和善意,并且有能动性是世界的第一本原,也就是世界的创造主,万物都是由它而来的。

  莱布尼兹(G·W·von Leibniz 1646~1716)是西欧17世纪~18世纪初著名的学者。他虽是德国人,但他的活动和影响都决不只限于德国,甚至也不限于西欧。他是对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有广泛影响的一位学术界的巨子。众所周知,他首先是一位数学家和哲学家:他和牛顿各自独立地发明了微积分,并首先创立了二进位制算术;他创立了一个以“单子论”闻名的很有自己独特性的哲学体系。但他的成绩也决不限于数学和哲学,而是涉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各个领域,以致如当时的普鲁士国王腓力烈大帝惊叹说莱布尼兹“本人就是一所科学院!”有人认为莱布尼兹几乎掌握了他所处时代的所有各门学问,并在其中许多部门都居于前列或领先地位。

  莱布尼兹很少写过专门讨论中国问题的作品,但他的《致德雷蒙先生的信——论中国哲学》则可说是唯一的例外,如标题所示,它是专门论中国哲学的,而且篇幅较长,译成中文约4万字,这就不是一封寻常的信,而完全可以说是一项学术论著了。

  首先我们要了解这封信的背景。我们知道,1581年,即明万历8年前后,耶酥会士,意大利人利马窦来华,开创了天主教来中国传教的事业,也可说是“西学东渐”之始,因为这些大都属于耶酥会的传教士,来华除了传教之外,也带来了西方的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天文、历法、数学等方面的知识,继利马窦之后陆续来华的这些传教士,包括先后担任来华传教团首领的汤若望、南怀仁、白晋等人,都有一定的科学知识,许多人都曾在明末清初的朝廷里做官,担任过钦天监监正、监副,太常寺少卿等官职,如以上已提到的有些还成为中国皇帝的钦差大臣,命他们回西方招请更多传教士来华,或从事外交活动。当时中国一些有进步思想、奋发有为的士大夫,如徐光启、李之藻等人,也从他们学习,或和他们合作翻译出一些西方的哲学和科学书籍。

  最初来华的耶酥会士,为了传教,也要研究中国传统的和当时的文化思想,以便了解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和当时的思想心里状态等,才能够针对性地诱导中国人皈依天主教。他们看到中国是这样的一个泱泱大国,又有几千年历史,有自己成体系的思想文化传统,决不能像对待其他的一些落后的乃至野蛮的民族那样,可以完全不顾或抹煞其传统习俗等,而直接对他们“灌输基督教文明”。因此他们认为只能是他们所倡导的这条道路:从中国的传统文化及礼仪习俗等之中,找出那些和天主教的教义及礼法不相矛盾的成份,并把它们解释成和天主教一致,以便使中国人相信天主教是符合它们的祖宗成法的,因此就可较顺利地接受天主教而成为其信徒。这就是从利马窦以来多数耶酥会传教士的主张。这样,在他们看来,例如儒家经典中的“天”、“上帝”等观念,和天主教的“天主”观念就是一致的;而中国人的相信“鬼神”、祭拜祖先,也正说明了中国人也和天主教徒一样信仰灵魂不死,人死后还有来世生活,如此等等。因此,他们认为中国的一些礼仪和习俗,是并不违背天主教的教义教规的,天主教及其传教士对这些应该加以容忍或接受,并藉此来诱导中国人皈依天主教。

  但是耶酥会传教士中也有些人不同意这些主张的,虽然在耶酥会中这样的人是少数,但确实存在,如龙华民就是其著名代表。在他们看来,中国儒家所讲的“天”,如历代中国皇帝所祭祀的“天”,就是头上那物质性的蓝天,儒家学说的实质是唯物主义、无神论的,他们所实践的乃是一种“偶像崇拜”,和天主教的教义教规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天主教会及其传教士也决不能容忍和接受中国基于儒家传统的种种礼仪习俗,而应加排斥。

  这常所谓“礼仪之争”,是历史上一桩著名的公案。它先是在来华的天主教传教士之间进行,后来传回西方,不仅整个天主教从教廷到国外布道团等宗教界人士,而且还有一些非教会神职人员的社会名流,也都参与了这场争论。

  了解以上历史背景,对了解莱布尼兹的这封信的内容,自然是很必要的。但如果把莱布尼兹的这封信,仅仅看作当时的“礼仪之争”中一方的某一成员对这场争论的一些问题的看法的阐述,这就大大贬低了这封信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了。我认为,这封信首先较集中明确地表述了莱布尼兹对中国及其文化的尊重和推崇的总态度,和以后一些“西方中心论”者,特别是西方帝国主义分子对中国及其历史文化的轻视、诬蔑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是值得人们去作一番深入反省的。其次,从这封信中我们也应看到,莱布尼兹不仅在阐述他所理解的中国,而毋宁说他更多地还是藉此更进一步来阐述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他实际上是从自己的哲学思想出发,凡是他认为中国哲学中与他自己的哲学主张相符或可以解释为一致的,就加以肯定,否则就加以摒弃。特别可注意到他的这封信写于1715年11月之后,这意味着最迟也是他逝世前一年的作品,是他晚年完全成熟的思想表现。与其说这封信阐述了中国哲学,不如说莱布尼兹是在逝世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自己的哲学思想的又一次表述。这对研究莱布尼兹本人的哲学思想,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至于谁如果想从这封信来理解中国哲学,则就难免上当。

  因为限于历史条件,莱布尼兹所能掌握的中国哲学的资料非常有限,他其实主要的就是根据龙华民和利安当等自己在其论著中所述的材料来理解中国哲学的,而龙华民和利安当既反对中国哲学,他们所引述的材料就难保不受歪曲或肢解,莱布尼兹以此为据,自然也难保正确。再加上他——也许出于善意——常常以自己的观点为依据来解释他所理解的中国哲学,就更可能陷入双重的误解或曲解,因此莱布尼兹在此信中所表现的他对中国哲学的理解,有许多是并不符合中国哲学的原意或本来面貌的。这本不能渴求于莱布尼兹。他的这篇作品虽不能作为理解中国哲学的依据,但作为理解当时西方一位大哲人,大学者的莱布尼兹对中国哲学的看法仍有其十足的历史价值。实际上,当时争论的双方又何尝有哪一个是真正准确地理解了中国哲学的呢?又怎能独独责怪莱布尼兹?但不管怎样,指出莱布尼兹对中国哲学的理解并不准确,对于理解和评价莱布尼兹对中国的看法自然是必要的。

  莱布尼兹在这信的开始不远处的一段话,可看作他对中国及其文化的总态度的表述,他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它在版图上不次于文明的欧洲,并且在人数上和国家的治理上远胜于文明的欧洲。在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有一个及其令人赞佩的道德,再加上有一个哲学学说,或者有一个自然神论,因其古老而受到尊敬。这种哲学学说或自然神论是自从约3000年以来建立的,并且富有权威,远在希腊人的哲学很久很久以前;而希腊人的哲学却是第一个,地球上的其余地方还没有什么著作,当然我们的《圣经》除外。因此,我们哲学后来者,刚刚脱离野蛮状态就想谴责一种古老的学说,理由只是因为这种学说似乎首先和我们普通的经院哲学概念不相符合,这真是狂妄之极!再说,除非用一场巨大的革命,人们似乎也摧毁不了这种学说。因此,如果能够给它以一种正确的意义,那将是非常合理的。”

  那么,莱布尼兹在中国人的学说中,究竟看到了些什么呢?

  “不管怎样,我觉得鉴于我们目前面对的空前的道德没落状况,似乎有必要请中国的传教士到欧洲给我们传授如何应用与实践自然神学,就像我们的传教士向他们教授启示神学一样。因此我相信,若不是我们借一个超人的伟大圣德,亦即基督宗教给我们的神圣馈赠而胜过他们,如果推举一位智者来评判哪个民族最杰出,而不是评判哪个女神最美貌的话,那么他将会把金

苹果判给中国人。” 莱布尼兹对中国文化非常推崇。

  关于世界的第一本原的思想,也就是关于“上帝”或“天主”即“造物主”的思想,照莱布尼兹看来,中国古代儒家经典中所讲到的“天”、“上帝”,其本质实际上就是“理”,而这“理”,既是事物的“规律”,也就是“普遍理性”;其所以也被称作“天”或“上帝”等等,则是为便于普通人理解起见的一种比喻的说法。这“理”本身既是“理性”优势最圆满的、无限的、绝对的存在,本身就具有最高的智慧和善意,并具有能动性,是世界的第一本原,也就是世界的创造主,万物都是由它而来的。因此,莱布尼兹认为中国思想中的“理”,以及作为“理”之作用于气的“太极”和“天”、“上帝”等等,实际指的都是在世界的第一本原,和基督教的“天主”或“上帝”概念是符合一致的。因此他认为中国有一套“理性神学”或“自然神论”和“自然宗教”。

  而龙华民、利安当等人,则据中国某些学者的不同说法,认为“理”本身是无知无识的,实际是一种“原始物质”,因此把儒家思想看作是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而把“上帝”看成就是“天上的帝王”,是一种“偶像崇拜”和迷信,总之和天主教的“天主”概念和教义教规是不相容的。莱布尼兹对此加以驳斥,认为他们所引述的后代学者的话是违背古代经典的,而据古代经典的根本思想是不应有哲学观念的。他又根据龙华民等自己所引的关于“理”和“气”的论述,说明“气”才接近于“原始物质”,而“理”则不可能是物质性的,因此他们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其实,在我们看来,龙华民等的观点确有点自相矛盾之处,也没有正确抓住儒家思想的本质;而莱布尼兹理解的中国哲学中关于第一本原和上帝的观点,也与中国哲学中有个思想的本来面貌有相当远的距离;而且与其说这符合犹太——基督教的天主或神的观念,不如说更符合莱布尼兹自己的“单子论”哲学中的“上帝”观念。他实际是按照自己哲学观点来理解中国哲学的。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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