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西班牙的“鞋城硝烟”燃尽之后,国内媒体越来越关心在国外经商的华商有没有被当地人“欺负”。这次法国骚乱,亦见国内记者连线当地询问骚乱是否有针对性,答曰没有,只是盲目的发泄行为。我的MSN上有位在法国的上海朋友,我询问骚乱对他有何影响,回答是感觉不到,并告诉我因为他现在住“富人区”。
过了不久,没想到一个暴力事件就发生在我的周围。我去年才离开的一家华人公司,
坐落在奥克兰最繁忙的主街皇后街上,相当于上海南京路或者北京王府井,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来了两名雌雄大盗,一出电梯,匪徒甲就用枪指着我的一位同事要Money——我这位女同事去年在办公室里犯过心脏病,叫过救护车,她愣了很久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她冷静地把其中一匪领向财务的反方向(匪徒乙正手按电梯门控制电梯),然后用中文告诉走过来的同事快去报警,然而没想到后者明白后立刻尖叫起来,这样两匪也着了慌,其中一人用手勒住女同事的脖子并把刀架在喉咙处。但场面逐渐混乱,该匪放弃人质进入交易大厅要求所有人趴下,然后跳进柜台打开抽屉装钱,抢走了据称有10万新西兰元。警察4分钟以后赶到,封锁楼面做勘查,录口供。
按下警方破案不表,由于我们华人历来接受见义勇为的传统教育,所以事后感慨也自然要多些。有打电话到公司里询问,末了说:“哎,我说你们东北人不是挺能打的吗?怎么没冲上去?”也有工作人员做事后英雄:“我当时要是在旁边,我拿个板凳就砸。等我进监狱了,我相信,奥克兰一半的华人都会给我来送饭!”
你见义勇为,弘扬了社会正气,怎么还会进监狱呢?这就是新西兰法律极让华人不爽的地方,其法律原则说白了就是,保命不保财,因为他们认为钱财是可以再生的,所以你只能“配合”。这个原则对罪犯也是同样,因为罪犯也是妈生的,如果他犯罪的时候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你也不能威胁他的生命。在上面的那个活教材中,只有我的这位女同事才具有正当防卫的基础,而如果其他人伤害了罪犯的生命,反而要惹下很大的麻烦。所以,回家如果看到小偷,只能赶,不能打,可以想象这让华人朋友多么郁闷,还怎么弘扬社会正气啊。在最极端的一个例子中,有人问,我回家看到有人劫了我老婆怎么办?标准答案竟然还是:报警。
西方法律制度的价值观,和好莱坞电影中见义勇为的英雄相去甚远。生活在国外的华人,包括做生意的华商,只能适应这种“老鼠过街人人不打”的新形式,并且努力通过学法律、买保险、参政分权这几条路来保护自己,这是原来所没有想到的。
(张又 专栏作者,现旅居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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