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怎堪生态账单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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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1:55 人民政协报 | |||||||||
廖建江 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在不了解地下温泉喷气孔的地质构造及规律的情况下,将喷气孔变为“桑拿浴”场所,结果严重破坏了稀有的旅游地质景观。该县的另一处地下温泉也因被“现代化”装饰,而失去了再现的自然条件。(6月8日《中国青年报》)
报道一经披露,舆论为之哗然。近年来,像香格里拉这种在旅游开发大潮下难逃劫难的旅游资源不胜枚举。现在,不少地方对旅游资源错位开发,风景区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现象泛滥,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空前破坏。 之所以会屡屡发生在旅游开发中生态被严重破坏的事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的短视行为。为了满足物质享乐型旅游的社会需求,并借此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他们不惜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开发。热衷于在风景区内大兴土木、筑路修桥、架设缆车,兴建桑拿、歌舞厅之类一应俱全的星级宾馆饭店,造成人工设施和人工景观过多过滥,严重破坏了自然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记得前二年,广西北海市为了将银滩还于大海,还于自然,仅在拆除银滩公园内的构筑物及恢复自然景物的成本,就耗资数十亿元。近期有报道说,张家界为了恢复原貌,决定将景区内近3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全部拆除,此举也将花费10亿元。这种以补救过去败笔而所付出的代价,是何等的昂贵。而此次香格里拉被人为破坏的地下温泉,将是不可恢复的,远远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其损失。由此可见,与显性的经济成本相比,短期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能是一笔永远无法偿付的“生态账单”! 世界旅游组织提出的“可持续旅游”定义是:“旅游资源和吸引物的开发、使用,不以牺牲我们子孙后代对其利用为代价”。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拥有的一切旅游资源,不仅是从祖先那继承来的,而且是从子孙那借来的。这句话或许从法学上给予解读更有意义。如果我们认识到现在的旅游资源是从子孙那借来的,那么,我们就不是权利人,而是债务人。债务人履行的首要义务就是必须将借来的资源保护好,并归还于后人。正如中科院院士周干峙所言,所有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地方领导,其工作的最高标准是,不该变的绝对不能变,到任时,这里的风景资源什么样,离任时还是什么样。该变的是,在风景资源保护上做得更好,设施更加齐全。如果我们对纷至沓来的“生态账单”再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宝贵的风景资源将在旅游开发的热潮中大量毁坏,不仅我们自己将可能成为千古罪人,成为后人的耻笑对象,而且还将导致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不可持续,对旅游事业的发展也将是一种致命性的破坏。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最脆弱的、不可再生而又极其珍贵的旅游资源,再也无法承受任何“生态账单”之重了!(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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