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山旭 报道 最新一期《新周刊》这样形容芙蓉姐姐:她既是贱文化的示威者,又是贱文化的引路人,她浑身贴满隐喻、遍体生成反讽,她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她是自己的贱人。
大约从前年年底开始,“一群人”开始出现在网络和电视上。特别是网络,它可以传播一切不触及法律的东西,“以非专业、反常规、低品质和勇气为筹码,恶搞、整蛊、刺激
和娱乐大众,博得喝彩、追捧、效仿和扔板砖”。《新周刊》总结说,在大众那一端,人性中“恶”和“贱”的部分能量通过贱客们丝毫不闷的表演得到了释放。“你要的趣味也许是犯贱、也许是欣赏别人犯贱,但你的内心无时不与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合拍……贱,只是犯贱本身。”
写字楼观察员孙先生说,现在有很多人,他们的行为用老话就是“脸大”,让人觉得他们不是很能分清美丑,但是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在网上就会受到追捧,这是因为他们迎合了人们的某种心理。芙蓉姐姐的FANS王小姐则觉得,这是一个个性化的年代,大家都想表现自己,无论是美丑。大家去卡拉OK唱歌,“麦霸”不一定就唱得好,但是他们还愿意显示自己的唱功,这大概就是“贱”。上海大学教授朱大可在接受《新周刊》采访时则说:“贱文化在本质上就是自虐文化。”
原作者: 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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