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教育工作者
从明天开始,建行、招行均将对日均资产达不到规定的账户收取管理费。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扣款,到一定期限后将会被自动销户。为此,银行业人士提醒市民,仔细了解银行收费规定并清理账户。
商业银行终于要靠收费来真刀实枪地“清理门户”了,尽管建行新闻发言人令人“耳目一新”地称是“双赢”、尽管坊间还在流传着是“嫌贫爱富”还是“与国际接轨”、是“矫情”还是“真情”的争论,但收费还是按时来临,“小账户收费”,这个听起来很美的游戏规则终于被塞进了小额储户的观念里。但还是有两个小问题一直让人难免耿耿于怀。
一是,单方收费对老客户显然不公、涉嫌霸王条款。银行对新老客户一律降息收费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合理,老客户一但在银行开立账户时,双方就有协议关系,银行并没有说明该活期账户要收费。现在银行单方面改变了其提供的服务有失公允。这种行为其实就是违约。银行有收费降息权,同时也有遵守合约的义务。强调权力忽视义务,本身就是霸王行为。
二是,收费后到底带来服务上的什么变化?收费要充分考虑地域性。的确,在西方发达国家比如美国,银行不仅收取账户管理费,账户开立、提款、休眠等都可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是以差异化、个性化服务为切入点的。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银行服务要收费不能只提与国际接轨,还要联系国情;如果说银行改革激发了银行的赢利冲动,但这种冲动决不能一谈到收费就说国际惯例、一谈到服务就说国情差异了。从消费者权利保护和市场交易原则来看,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突然收费显然是侵权行为,有悖等价交换原则。
其实,银行收费不可怕,商业银行本质也是企业法人,公众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成为道德人,但是商业银行要想赢得用户赢得市场就必须自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毕竟,市场不单纯是花花绿绿的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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