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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野生动物的消费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0: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杜海涛

  野生动物走私是全球性犯罪现象,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军火、毒品走私的第三大非法贸易,全球每年与野生动物有关的非法走私贸易额已逾50亿美元。打击走私,已成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为濒危野生动物争取生存空间的必要举措。

  野生动物走私猖獗的主要原因是“利润”丰厚。由于不正确的饮食观念、消费观念,国内对可食用、药用或可用作工艺品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有着强烈需求,从而形成了一个规模相当大的珍贵动物制品消费市场。有资料显示,目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100元人民币,转手运至国内黑市,售价可达每公斤400元。几经倒卖进入“食客”的餐桌上时,将陡增至每公斤上千元。另外一些野生动物虽不被烹食,却被做成标本,成为一些富人的装饰摆设,价格同样惊人。

  遏制野生动物走私需要合力。海关作为职能部门,要加强国际合作,广泛参与国际反走私、反偷猎技术交流与执法协助;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国家主管部门联系配合,在情报信息交流、物种鉴定、案件情况通报上建立经常性的联络渠道,在监管环节筑起牢固防线。

  不过,要从根本上遏制野生动物走私,需要引导人们拒绝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拉萨海关把这次查获的野生动物皮毛,用于科研、科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将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产生积极效应。

  如果每个人都能行动起来,自觉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做野生动物的“消费者”,走私分子就无利可图。只有失去了“市场”需求,走私活动才会逐渐减少,濒危野生动物才能获得更多自由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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