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约瑟夫-奈
几乎全世界所有国家将聚集于纽约,参与审核《核武器不扩散条约》(NPT)。《核武器不扩散条约》是上世纪60年代在安理会五大国先后发展核武器之后所达成的。印度、巴基斯坦和以色列拒绝加入该条约,长期以来着力于制造了他们自己的原子弹。现在朝鲜和伊朗也被指责因发展核武器而违反该条约规定。
除了法律问题之外,禁止核武器扩散是否也存在道德问题呢?在这个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里,某些国家能拥有核武器而某些国家却被禁止拥有核武器,这样的国际条约是否颇为不公和伪道德?
如果想要防止核弹扩散,那最好就是它从来没有被发明出来过。但历史建立在过往的每一步之上,假设现在是1939年,世界各国正在为美国是否应当发明核弹进行辩论,他们当然可以这样公平地讨论:要么所有人都有,要么都没有。但如果他们那时候知道希特勒德国会得到核弹,他们或许就会批准弗兰克林·罗斯福的决定,在纳粹之前开发核弹。然而时光不可能倒转,而且即使所有国家都同意解除武装,部分国家还可能会弄虚作假,秘密从事核武器计划。
如果把公平公正和对后果的重视看作道德的必要条件,那么我们就可以想像那些国家怎样在达到某种条件的情形下接受不平等拥有核武器的美德。这些条件包括,使用核武器的目的应当被限制在自卫范围内;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应当采取特殊手段减少使用这些武器的可能性;这些武器应当被用于帮助维护所有国家的独立,而不是帝国扩张,并且应当在政治允许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削减核弹头。今天的核武器不扩散条约已经接近于这些条件。
当然,《核武器不扩散条约》不仅仅只停留在道德辩论上,而更主要建立在各国利益与其谨慎行动之上。大部分国家拥护该条约是因为他们相信,如果更多国家拥有了核武器,将会对他们的安全造成威胁,而防止核武器的进一步扩散,能够为已放弃核选择的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安全保证。因此,1970年生效的《核武器不扩散条约》,一直被赞颂为多边军备控制最成功的典范之一。尽管各国对于在实现上述目标方面条约究竟取得了多大的成功意见不一,但多数国家认为,世界上有这个条约总比没这个条约更安全些。该条约授权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调查,有助于减少各国对被邻国欺骗的担忧恐惧。迄今为止,该条约所具备的可信度,是因为核导弹正如约翰·肯尼迪所期望的那样,没有在10年之内扩展到25个国家。
如果《核武器不扩散条约》是建立在对风险客观实际的评价基础之上,那么它就不是虚假的。但如果一些国家决定冒险,那难道只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吗?如果这种风险只由这个国家的国民承担,也许那只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第三国有理由拒绝那些强加于他们身上的风险。核武器扩散的历史表明,政治连锁反应经常发生,巴基斯坦和印度竞相开发核武库就是最近的例子。
某些人辩称,核武器的扩散事实上能够减少风险,这种观点被称为“豪猪理论”。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世界,没有国家能够不惧侵略,随意这种想法情有可原。但现实世界中,事故在所难免,因此,核武器扩散意味着不当使用的可能性增大,处理核危机能力变弱。此外,越多国家拥有核武器,恐怖分子就越有可能得到它们。欧盟三国——英国、法国和德国——正试图劝说伊朗放弃它的核浓缩计划,该计划有可能使其在迅速退出条约后获得可使用的核弹材料;中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和韩国也正力图说服朝鲜改变退出《核武器不扩散条约》的政策。
这些国家施加压力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假如会引发风险的危险涉及到了每个人,停止核武器进一步扩散的政策就比讨论某一个主权国家是否有权做它们想做的事进行辩论更具有道德意义。但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核不扩散条约也约束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毕竟该条约的最终目的是取消核武器。(翻译:张菁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