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
一位司机105次违章被罚一万多元的新闻成了近日舆论热点。按说,交通违章依法处罚无可非议,但各界评论却几乎一边倒地批评交管部门。这点事怎么就触犯了众怒呢?
设“电子眼”为什么?为了监控违章。如果设置不合理,或者监控到违章行为而不告
知,不纠正,就失去监控本意,有点“下钩钓鱼”的意思了。
纠正违章为什么?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如果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违章百次都只记录在案,却无人纠正,那就只能误解为为罚款了。
执法、执政为什么?为了社会公正,为了人民利益。如果执法变成“执罚”,执 政变成“治人”显然有悖正确理念,当然触犯众怒。
由此还想到两件事,或可类比。
一是去年海南曾有一辆轿车违章158次,并且不在同一地点,但却迟迟未予处罚。因为那车挂有省直机关的特殊牌照。若非省长要求查处特权车,这事恐怕还没人管。与最近的案例比较,交管部门是否有双重标准之嫌?
二是前些时候有关暗中执法的争论,赞同与反对意见各执一词。其实关键只有一点:执法公正,执政为民。有了这个前提,或明或暗都不重要了。否则,舍预防而重罚款,理所当然会遭反对。
说了归齐,105张罚单触犯众怒,症结在于违背法理,也违背常理,公众当然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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