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民
这次在北京召开的《财富》论坛,跨国公司群贤毕至。这表明,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跨国公司看中了我们的市场和机遇,那么我们中国企业该做些什么?
应该承认,与那些在财富论坛上侃侃而谈的跨国公司相比,我们的企业还是太小儿科
了。我们要从投入型增长转向技术型增长,要改变低成本出口的状态,以优质产品和品牌走向世界,必须有一批可以和这些跨国公司相当的企业。所以,财富论坛以后,我们首要的任务是把企业做大做强。
把企业做大做强,不仅是把规模扩大,还要有质的变化。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企业正面临一次生死存亡的转型。转型成功的企业将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转型不成功的企业,无论今天有多大多显赫,都难免灭亡的命运。企业转型正是完成从不规范的民企和传统意义上的国企向现代企业的质变,或称为飞跃。
现代企业的基础是产权明晰,产权明晰的最好形式是股份制。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只要做大,一定要走真正的股份制之路。这里强调“真正的”,就在于现在许多号称股份制的企业是一股独占、一股独大,或者没有独立决策权的假股份制。名称变了,实质并没变。真正的股份制应该是股权多元化,股权相对集中,而所有权与经营权又是分开的。这样的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实体,有完全的决策权,除了遵纪守法之外,不受任何人的干预。
股份制这话讲了二十几年了,理论上并没有什么困惑,难就难在实践上。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在股份化过程中都有外部体制与内部认识上的障碍。不突破这些障碍,中国企业很难有什么出息。政府希望企业做大,不应该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强行进行强强合并,或给政策上的优惠,而是为它们走股份化之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当然,企业的质变并不是一股就灵,股份化仅仅是必要条件之一,并不是充分条件。在已经成为股份制的企业中,常见的现象是一个人说了算。这个人正确,企业就兴旺发达,这个人犯错误,企业就衰落。企业的董事会也好,规章制度也好,或者听命于最高领导一人,或者形同虚设。我们把这种企业称为人治企业。任何一个企业在起步时都是人治的,但如果这种企业不变为法治企业——制度化决策与运行的企业,衰亡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再英明伟大的人都有英雄末路,会犯错误。
企业从人治走向法治也是一种质变。这种质变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许多企业来说,这一点也许比股份制还困难,人的本性是喜欢独裁的,哪一个企业家在成功之后,愿意受制度的制约呢?没有企业家的主动,人治变法治就只有靠自然规律的淘汰,但现在的形势是时不待我啊。
人治变法治是企业制度化运行的一个方法,另一方面是在企业外部也要依法行事。我们的许多企业恰恰不习惯在法治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原来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骄子,继承了计划经济下的一些特权,尤其是行政性垄断权。他们不习惯与其他企业平起平坐,平等竞争,享受国民待遇。他们可以凭自己的特殊地位获得各种优惠。这一切并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一些民营企业在合法与非法之间发展壮大,它们习惯于利用法律的不完善与管理不严格的空子。这使一些民营企业家缺乏守法的观念,误以为只要胆大,把一些干部“拿下”就可以为所欲为。一些在国内成功的企业(国企与民企都有)在国外屡遭处罚,正说明中国一些企业缺乏法治观念。守法是企业长久成功的基础。从不习惯守法到习惯守法也是一种质变。
企业的制度转型是做大做强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才有技术创新、核心技术、发展战略和市场营销等等。也只有从这种制度转型开始,在以后的财富论坛上,中国企业才能和其他跨国企业平起平坐,侃侃而谈,创造更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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