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雯
近日,胡锦涛主席在会见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时,就中日关系提出了五点主张。当前,正确认识和对待中日经贸合作,既是进一步发展两国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促进中日关系走向健康稳定的题中之义。
经贸关系是中日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3年来,中日经贸关系持续快速发展,仅贸易额就增长了160倍,彼此依存日渐加深。中日两国在经济结构上的差异性决定了两国经贸合作有着明显的互补性。在新形势下,这种互补性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愈加突出;双方的共同利益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事实证明,日本的大量资金和先进技术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对日经贸合作对于我国结构调整、扩大就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4年,中日双边贸易额高达1678亿美元,与中美、中欧贸易呈三足鼎立之势。日本累计对华投资协议额达666亿美元,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外资来源。中日经贸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用长达15年的艰苦谈判换来的。在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方面,我国被广大世贸组织成员寄予厚望。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作为世贸组织的一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首要的一点就是遵循世贸组织原则,履行对外承诺,一如既往地坚持开放,发展与各国的正常经贸往来,公正平等地对待中国市场的外国商品,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入世贸3年多来,我国对外贸易一年一大步,但与此同时,我国也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成为世界上贸易救济措施的最大受害国。环境复杂,形势严峻,机遇与挑战相伴,我们应当冷静对待涉华国际纠纷,立足于互惠互利,继续加强对外经贸合作,保持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姿态,不要把经贸问题政治化。
“见事贵在理明”。世界的繁荣需要中国,中国的发展也离不开世界。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已升至70%,外贸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逾1亿人,进出口税收占全部税收总额的18%;外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1/3,外企税收占全国税收的1/5,外企出口占全国出口的57%以上,外企直接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1/10以上……这里面包含着中日经贸合作的贡献。实际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生产要素相互交流、按价值规律进行配置,许多外国品牌是在他国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生产的,企业利益彼此交织,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最近日本一些政客和右翼势力在历史问题、台湾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做法,激起中国民众强烈不满,以至有人提出“抵制日货”。但是,中日经贸合作已越来越相互依赖,抵制商品必将损害双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我们的对外合作与发展。在要求日方拿出诚意、正视历史的前提下,我们自己应立足双赢,服从大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日经贸关系,维护好国家根本利益、核心利益。利益不是单方的,利益取决于合力,中日经贸合作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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