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格老子”“龟儿子”等不文明词汇将随着重庆普通话的推广而逐渐在公共场合彻底消失。继重庆制定地方法规要求公务员说普通话之后,近日,重庆一些商场更是制定出“导购在商场与顾客、与其他企业员工交谈必须说普通话,如说重庆方言被发现,一句罚款两元”的制度。(《北京青年报》4月6日)
为推广普通话,重庆市让“格老子”“龟儿子”等不文明词汇,在公共场合消失,
笔者举双手赞成。但对一些商场员工说一句重庆方言,罚款两元的做法,不敢苟同。
早在50年代中期,中国就明确了推广普通话的语言政策,推普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交际障碍,方便沟通和交流。作为一个多语种、多方言的人口大国,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就是为国人提供良好交流载体和平台。而作为公共服务行业,推广普通话题更是应当鼓励与提倡。但如果说句方言就罚款,推广也就变成了强制。可是经济处罚也须法理支撑,就此笔者查阅了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这部有关推广普通话的权威法案中,却没有“说方言就要罚款”的字样。
再者讲,说方言就要罚款这项制度本身就有歧视、禁止方言之嫌。方言是中国本土多元传统文化的载体。据统计,我国有86%的人能够说方言,只有53%的人能够用普通话进行交际。方言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并在适当的场合发挥其作用,这是一个铁的事实。
显然,推广普通话不等同于其他问题,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分或处罚,更多的是为了引导大家自愿学习,而不带有强制性。就此看来,有关部门在制订规章制度乃致法规的时候,未作周密考虑、详细论证,就草率行事,以至制度法规刚刚出台,就遇到与法相悖。
看来,说方言就罚款是个馊点子, 这项制度应该立即叫停。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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