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乡西云寿村村民杨月仙从去年6月至今,一直沉浸在迷茫中,因为她怎么也搞不懂:她的智商只有42(远远低于儿童智商)的女儿邬晓晨在2004年6月15日被邻居强奸后,居然会被有关部门鉴定为有性防卫能力。从而杨月仙在女儿原本遭到奸污的屈辱后,不但连个公正的洗请女儿清白的说法难以讨到,甚至于犯罪分子也因为通奸不构成犯罪而逍遥法外。(据《中国青年报》4月5日)
在记者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地的医疗鉴定部门之所以会认定智力存在严重障碍的邬晓晨有性辨别和控制能力,其始作俑者其实是当地公安局。在公安局提供的一份有着10位村民作证的材料中:“邬晓晨生活能自理,能帮助干家务活,和周围的人相处有礼貌,主动勾引男孩子,半夜三更不着家”,这些语句赫然列在其中。正是由于有托克托县公安局提供的笔录和证明材料作为依据,鉴定单位才能得出这种严重歪曲事实,与实际情况存在背离,大相径庭的结论。然而,在受害者家属与一名被列入作证名单中的村民对质时,该村民说公安根本就没有找过他。对于其他的证人名单,公安局则以“如果有异议,可以到北京申请重新鉴定”来作为推托理由而拒不公开。
既然是有十数位村民作证人来对邬哓晨的智力问题进行佐证,按常理来说不可谓不言辞凿凿,其证据的真实性应该也不成问题,那么当地公安局在面对来自邬哓晨家属对这份材料真实性的质疑时,为什么不能坦然地将证人的名字告知于受害者家属,以便进行正面对质,相反却要王顾左右而言它,甚至于用去北京申请重新鉴定这样的言辞来对身处贫困的受害者家属进行搪塞敷衍呢?笔者以为,这绝对不是出于保护作证人员的考虑,倒很可能这份材料其实就是公安局一手编造杜撰出来的假材料、伪证据。记者在村中走访,也从另一个侧面加深了这种认识,据村民反映,邬晓晨智力有问题,村里人没有一个不知道,5岁小孩都逗她玩。既然邬晓晨的智力问题是村民众所周知的事实,由此我们更加有充分的理由和坚信,来对这份遮遮掩掩的材料的真实性保持较大的怀疑心态。
如果暂且把对公安局证明材料的怀疑放置一边,单从法律上来说,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就有“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的条款,这一条款是本着保障心智不健全者性不受侵犯而制定的,作为执法部门,笔者以为当地公安局应该不会对此一无所知。
出现这种公安局硬让“弱智女与人通奸”的现象,确实令人费解也让人不得不对之产生疑惑,因而其中的内幕和腐败也有待进一步拉开,笔者以为是该轮到有关部门出手彻查的时候了。对于司法不公,英国的培根曾说过一段广为传诵的至理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其实,作为侦察部门的公安机关,其不公和隐藏于背后的黑色交易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稿源:红网)
(作者:王纪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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