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优先不宜成为公共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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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21:30 红网 | |||||||||
中共上海市委最近明确要求,对党外干部, 坚持与党内干部的安排使用一视同仁,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做到思想上一样重视,政治上一样关心,标准上一样掌握,待遇上一样落实。(4月3日新华网)笔者认为,上海市委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同等优先”的原则只能作为任用干部的权宜之计,不能作为一项带有永久性的公共政策。 选人、用人同等条件无论是“党内优先”还是“党外优先”,都违背了选人、用人
选人、用人同等条件“党外优先”的原则,在某些地区、某些政府部门作为加大培养、选用党外干部的权宜之计有可取之处。但是,不宜作为任用干部的长远公共政策。因为,它同样排斥了具有才干的党员干部。人们不能因为信仰共产主义,加入到中国共产党内来,而在同等条件下在人才选拔中被“优先”掉了,失去了本有可能通过合法竞争得到的工作岗位。至少在今天,多数人的劳动仍是谋生手段的情况下,得到一份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与“立党为私”没有丝毫联系。如果屡屡因为是一名党员而被党所领导的政府所排斥,天长日久党的组织在党员中的威信就会日渐削弱,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况且,中共党员在参加政府部门的社会公平竞争时,它更多的表现为社会属性,而不是政治属性。 即使按照上海市委在政府选人、用人“一视同仁”的原则,就应该象新闻中所述:做到思想上一样重视,政治上一样关心,标准上一样掌握,待遇上一样落实。既然是“一视同仁”、四个“一样”,何来“同等优先”。一视同仁,本身就是无条件、不带任何党派色彩人为操作的“优先”。建立高效、精干的政府机构,就应该广纳四方人才、八方精英,除个别特殊性质的政府部门,选人、用人不应打上党派标签,有时甚至可以尝试不带国籍标签,让世界上的有识之士、社会贤达有偿为国人服务。 “同等优先”原则在许多领域、许多场合被广泛运用,它的实质是人为操作的不公平原则,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它的不公平。 (稿源:红网) (作者:孙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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