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的莫须有污名和群众摧毁群众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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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5:02 《南风窗》杂志 | |||||||||
□张 柠(广州) 啊,是河南人 近几年来,在群众对群众的摧毁性攻击中,河南人群被中国人群逮个正着。我读了一些为河南人辩护的文章,有一本叫《河南人惹谁了》的书,近12万字的篇幅,写得正气凛然
群众就是一群散漫的狩猎者,只有发现了猎物的时候才会纠集在一起。他们合伙猛地扑向猎物,目的是为了分享猎物。河南人(或者苏北人、犹太人)的精神近乎崩溃的时刻,正是狩猎者准备分享猎物——道德肥肉和皮毛——的时刻。所有的群众都在分享语言猎枪捕获的道德果实。其实这不过是一个胜利的假象,猎物(河南人,苏北人、犹太人)本质上是根本不会被群众摧毁的,被摧毁的恰恰是那些跑得最快的、进攻得最猛烈的猎人。他们被群众重重压在底下而窒息身亡。于是,群众中的一部分就首先成了猎物,也就是成了“河南人”,“河南人”就在他们身上复活了。这就是群众摧毁群众的社会心理学悖论。 群众假定自己是一个有共同朋友和敌人、共同好恶和趣味的社会整体,“道德乌托邦”就是这个群众整体的假定边界。遗憾的是,“群众整体”并不是一个自明的概念,他们无法靠自己来证明自身,他们唯一的“证题法”就是“合并同类项”,将另一个群体驱逐出假定的道德乌托邦的边界,将他们放逐出境,从而使自己假想的边界透明无比,社会学称之为“去道德化”,也就是否定另一群人的道德主体角色。非道德主体(他们),就是道德主体(咱们)的共同敌人。在这里,“污名法”(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作为微观社会学中的权力较量和攻击手段,就成了群众的战略,通过语言(舆论)传播,将非道德标记贴在另类人群的额头上,就像海斯特白兰胸前的红字一样。 群众的修辞术 如果这些标签的性质不够稳固,也就是标签的形式和内容不能恒久对称的话,“污名法”就跟谣言十分接近。为了让谣言变成真理,群众必须将另类人变成永恒的“非道德主体”,也就是将一小群人锁定在一个固定的“去道德化”的世界之中。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道德集中营”般的世界并不存在,或者说它的边界摇曳不定。唯一能够形成恒久“去道德化”世界的,只有语言,也就是符号世界。因此,编织语言符号边界的修辞术,就成了群众的战术,这个战术威力无比,所向披靡。 《圣经》将法利赛人去道德化(唯利是图),西方人将东方人去道德化(嗓门儿大,不讲环保),中国人将河南人去道德化(诈骗术),上海人将苏北人去道德化(职业和身份歧视),都得益于括号中那一个又一个故事和讲述时的修辞术。在一场没有被告的诉讼中,他们,河南人、苏北人、犹太人……就这样成了一个没有原告的罪人。 修辞术就是群众的战术,就像“污名法”是群众的战略一样。修辞术的本意原本是雄辩术,它十分讲究理性的逻辑推理,只是后来才堕落为纯粹的讲述技巧或者一种虚构的叙事。通过虚构叙事文本的符号结构,我们突然接近了一个我们并未接触过的、被典型化和“妖魔化”特殊的客体(河南人、苏北人等)。对河南人、苏北人等的虚构叙事,目的不在于反映真实的现实,而是要将一种残缺的现实,融进一个完整的叙事结构中,从而达到虚构作为“扭曲整体”的河南人的阅读效果。最典型的就是那个关于河南人的“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千万不要相信河南人!”的呼喊声,犹如炸药包的爆炸声一样,深深地印在人们的脑子里。 在道德审判的现场 在这里,叙事形式本身就变成了内容,借助于历史故事本身的稳固结构,达到了比炸药爆炸还要令人震惊的现场效果。故事的讲述和倾听现场,仿佛成了一个道德审判的现场,莫名其妙地将河南人群钉上了道德的十字架。这种虚构叙事的威力,这种现代修辞术的技巧,靠以刘震云、“马说”等河南精英的雄辩术,永远也无法化解。因为故事的讲述者,已经从根本上修改了历史故事的基因,一个新的“转基因故事原型”已然成型。我们这些被“转基因食品”养育出来的庞大群众,就认这个。 对河南人、苏北人、犹太人的虚构叙事文本或者修辞术(其中包含了诸多隐形的、残酷的话语暴力和地域歧视),就是通过语言的叙述,“囚禁”了一两个更小的群体,并在想象性的符号生产和消费(讲故事、听故事)中,将自己这个更大的群体轻而易举地“解放”了,因为他们感觉自己终于成功地驱逐了一个群体(河南人、苏北人等),就剩“咱们”自己了。毫无疑问,无论通过什么形式的“暴力”,都永远也不能接近“解放”的目标,他们将被自己的同类勒死。因为“解放”就是消除距离的结集,而撕咬就是群众的本质。 几乎就在河南人遭到攻击的同时,一名河南患者,扬言要到大城市里去向众人“喷射毒针”。我们还同时听到了诸多来自中原腹地的,跟来自其他地区一样令人惊奇的消息。我们发现,从外部攻击一个群体,不但不能使这个群体消亡,反而使他们更加强大和稳固。他们会采用各种保护措施,比如模仿别的群体、寻求欺骗的合法性(一种新的雄辩术)等等,让自己和自己的特征得以保存,并同心协力要抹去“集体污名”。 包括河南人在内的所有遭到攻击的群体,在一种带有道德歧视色彩的故事面前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保存自己的唯一方式,首先就是认可攻击者假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同时也认可自身的道德劣势。因此,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辩解,意思是说,我们也不喜欢你们说的那种“河南人”或者“苏北人”,但我们不是你们所说的那种“河南人”或者“苏北人”。我们就是你们,我们是一样的人,我们也是群众。 相反,在驱逐异类之后显得貌似纯洁的群众,已经感到百无聊赖,也感到焦虑不安。这种焦虑来自一种新的瓦解、新的驱逐、新的分类。他们也开始患上了河南人、苏北人、犹太人一样的地方病。他们最终被分裂为无数个小的群体。与此同时,“河南人”被迫伪装成大群众认可的那种群体的成员。北京人和上海人越来越像河南人和苏北人;河南人和苏北人也越来越像北京人和上海人。在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中,群众又重新融合在一起了。可见,群众摧毁群众是一种典型的自我摧残,实际上就是语言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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