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生
据最新一期的《半月谈》报道,河南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村周边的黑恶势力长期盘踞,100多名歹徒接连制造了十多起人命案和重伤案,当地公安却一起未破。当地百姓在恐怖阴霾中生活了6年,最终在一篇舆论监督稿发表、两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作批示之后,三十五名黑恶分子落网,百姓才找回安全感。
读到这一消息,笔者的心情非常复杂:又是一个俗而又俗的“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层层重视——一举落实”的旧套路。可这,对于生活在随时可能被炸房、被打残,提心吊胆长达6年的百姓来说,在欣喜找回安全感的同时,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黑恶势力为非作歹,这不奇怪。可让人奇怪的,是那位在铁矿干活的英俊小伙无缘无故被人将头盖骨打碎,终身残疾。其父多次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却3年多来没人给出任何说法;上百人进行大规模的打砸抢,面对已有事端迹象的报案,派出所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事件发生时,被打砸单位保安人员又多次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却在两个小时之后才到;对6年来发生过的十多起暴力案件,当地公安部门没有真正处理过一次,来看看、瞧瞧就走了。
笔者以为有两点需要特别引起注意。
一是发生案情后,百姓只能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而派出所是否积极破案,老百姓却无法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换言之,无论大案小案,当地百姓只能寄希望于小小的基层派出所,派出所如果既不作为,又不向上级通报,案子就只能“烂”在基层,百姓们则没有一点办法。因此,我觉得当前应该研究这样一个课题:能否通过高科技手段,建立公安系统的业务网络,将基层派出所的接警电话或接警现场,自然转换成声音文件或视听文件,通过业务网络自然上传。这就等于百姓在向派出所报案时,也向上级公安部门同时报了案,扩大了公安系统的知案范围,避免基层派出所因接案不透明而导致压案、不出警等不作为现象。
二是公安系统的案件督办制度严重缺位。林州“十多起大案,一起未破”事件,明白无误地显现了这一弊端。这十多起大案,不可能同时发生,也不可能事先没有蛛丝马迹,黑恶势力更不可能一夜“坐大”,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能够借助“高科技公安网络”,发现代表性、苗头性案件时,以强有力的督办制度来推动破案,黑恶团伙不可能成势。
能够毫无顾忌地做大案、凶案,以至到了基层派出所不敢惹、不能惹、不愿惹的地步,公安部门难辞其咎。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公安部门因为长期不作为,没能在黑恶势力处于萌芽状态时将其铲除,以至养虎遗患。这里面,还有没有公安部门和和黑势力相互勾结的情况呢?林州“十多起大案,一起未破”事件,让群众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除了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公安部门更应该从职业意识、制度建设、硬件投入等方面入手,确保自身战斗力,别再指望通过“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层层重视——一举落实”的套路来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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