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青年报》关于“傍老族”的报道让人感触颇多,而其中一些数字更让人震动:“2004年第三季度,广东省城镇新成长失业青年为13.56万,数量已超过下岗人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徐安琪在上海市的一处调查显示,“不在读的未婚子女85%仍需要父母支出部分乃至全部生活费”……想想这么多的“傍老族”,具体到每个家庭及当事人身上,其矛盾和压力该是多么大!但随即,我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这些“傍老族”没有了父母会怎么样?
这个假设很过分,但是很现实。因此,以基本的现实为前提,向“傍老族”提此问题,显得更有意义。“傍老族”没有了父母会怎样呢?会不会真的无力生存,饿死一大片?那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同龄人,他们又是怎样生存的?生存真的那么难吗?
所谓“可怜者必有可恨之处”,这从报道中提到的每一个“傍老族”身上都可以得到确证:学历低技能少的怕辛苦,学历高辞职的嫌工资低、无聊、没前途,有工作的挣钱不够花……这些都是理由吗?借口而已。如果真的没有了父母,没有了来自父母的经济依靠,他们肯定不是这样,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辩解之辞。
有句西谚,大致说:当你面对一条沟渠,觉得自己跨不过去的时候,先把帽子扔过去。其深意是,遇到看似无法逾越的困难,先把自己置于没有退路的处境,然后求绝处逢生。而“傍老族”的症结恰恰在于,他们没有把自己置于无可选择的境地。他们之所以不从生存——这个人存在的基点上去考虑问题,是因为他们的生存不存在问题,他们之所以有依赖的(心理)行为是因为他们有所依靠。当然,每个人都想生活得更好一点,这无可厚非,但把这种向往建立在父母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之上,恐怕太不人道。可见,“傍老族”并不是因为真的无法生存,而是因为无法“更体面”、“更舒服”、“更有前途”地生活而“傍老”。这真是个悖论,甚至可以说是极大的讽刺:一个连生存都依靠他人的人,还奢谈什么水准和个人前途?
人的生存要靠自己,人的价值也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人的责任主体是自己,其他一切的帮助只是辅助,不能本末倒置。至于说“先依靠父母,有了工作就可以反过来给父母生活费”之类的话,也要弄清责任关系,如其所言,是“借贷关系”,而非无原则的依赖。别的如买房、结婚之类的事,依不依靠父母在自己,帮不帮忙在父母,父母从感情出发做选择,自己则只能从主体责任出发靠自己,就算接受了帮助也要亲财两分,不能因为感情而规避自己的责任。
最后,提醒“傍老族”,中国16--30岁的青年人少说也有几亿,人人都“傍老”,那么中国还不真成“老年人的社会”了?青年人中,高校毕业的也有上千万,竞争相当激烈,眼高手低和自我期许只能被社会淘汰,不如心里悬着“没有父母我怎么办”的想法,时时警醒自己,从零开始。
(稿源:红网)
(作者:宋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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