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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泄漏泄了几多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8:25 红网

  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29日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32吨液态氯气的槽罐车翻倒,导致液氯大面积泄漏,造成28人中毒死亡,送医院治疗350人,组织疏散村民群众近1万人,造成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关闭20个小时(见3月31日 新华网)。

  笔者大学学的化学专业,对氯气这种黄绿色的气体的厉害可谓领教过,吸入少量就让人头晕难受。当高浓度的氯气弥漫空间,那就是人间地狱了,当年德国纳粹就曾用氯气杀
人。

  人死不能复生,对于死者来说,我们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了,而对于活着的人来说,这场“液氯泄漏”,泄露了不少漏洞,我们必须好好记取,避免覆辄重蹈。

  首先是槽罐车的司机在出事后逃逸,延误了疏散群众的时机。按照危险品押运规定,押运人员和司机必须准备应急防毒面具及其它护具。这部车有没有这些设施不得而知,但我相信,如果有这些设施,司机也具备相关的知识,争取第一时间采取一定的抢救措施是可能的,毕竟液氯不像液氢、天然气,不是爆炸品。至少,在逃离现场之前,掏出电话报个警,或者告诉附近群众迅速撤离,也可以减少群众生命的损失,可惜他没有这么做。

  按照现行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看来,这位司机只知道液氯的“危害特性”,只懂得自救,而没有掌握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把危害减到最低。

  当然,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倒地,液氯喷涌而出时,只有司机一人恐怕也是无回天之力,而我注意到所有关于这场救援的报道中,现场救援人员最早是在30日凌晨3时40分出现,而这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足足9个小时!

  毒气源源不断涌出,分分秒秒都是人命关天,对于这样的紧急事故,9个小时才有救援人员处理现场,也未免太迟了吧?!我不知道救援部门迟迟未能到达现场的原因是什么——接报迟、处理危险品的人员、经验、设备不足,还是其他,但我知道,这样的速度不是公众愿意看到的,它把公安机关对事故救援的应急能力不足暴露无遗。

  除此外,一部载30多吨液氯的汽车,飞奔在高速路上,通过城乡人口密集区,就像移动着的炸弹,车况、路况、驾驶员、天气……太多的意外因素可以导致危险的发生。对此,运输部门、交通安全部门是否有必要制订安全预案,最大程度确保运输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呢?

  有网评论说,汽车是部活动的机器,出车祸的机会是比较高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办法是:这种危险化学品应该使用火车来运输,毕竟火车出事故的几率要小许多。我想,这也不失为一种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吧。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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