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湖挖湖与砍树栽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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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6:55 中国青年报 | |||||||||
方浩 据说北宋王安石任相时,曾有人向他提出填梁山泊八百里水面,造万顷良田的建议。王安石闻言大喜,于是问到了湖被填后往何处排水的事,旁人的对策居然是再在梁山泊旁挖一大湖以装梁山泊之水。这则“填湖挖湖”的事可不是笑话,王安石听后非但不觉得荒唐,反而想着手实施,只是后来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做成而已。为什么王安石会愚蠢到如此程度
先不说王安石,看一则3月30日《新京报》的新闻:为了向一家企业提供造纸原料,“巩固招商引资成果”,海南省某地近两万公里公路两旁的防护林将被砍伐,代之以数年一伐的纸浆经济林。当记者采访该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不但相当清楚我国林业法律、法规,同时向记者解释:本来是打算依法采取间伐这种方式的,后来考虑到间伐费时太长,不足以达到在短时间内“巩固招商引资成果”的目的,所以才采取了一次性砍光的“突破性”政策。 显而易见,海南省的做法要比王安石有理由。毕竟,海南省做的不但是砍了以后还要种,而且种上的是那种能够留住引进企业、具备更高经济价值的新树,这可不像王安石那样,填了再挖,浪费人力物力不说,还没有任何价值的提升。然而,伐树事件令人深思的是:为什么海南省有关部门在明白他们的行为是违法时,还愿意堂而皇之付诸实施呢?难道地方政府仅仅是受利益驱动吗?其中原因实际上应该和王安石的一样。 或许王安石内心能够意识到“填湖挖湖”的荒谬,但他时任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非同寻常,一般的律令规章对他来说都是没用的。因此,他的自身喜好就成了做任何事的前提条件。据说,王安石本来就很喜欢填水造田。他任江宁府尹时,就曾经填湖造田,后来虽然不至于走到哪儿填到哪儿,但填湖造田几乎成了他显示自已政绩的表现方式。可见,权力不受约束,凭其为所欲为,哪怕是圣明的人,也经常要做出蠢事来。 实际上,海南省地方政府是知道法律怎么样规定的,而且非常清楚法律条文中具体的处罚制裁措施,但他们偏就不依法办事。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了法律约束的低效,证明了权力的无所不能。正因为他们对权力的崇拜与迷信,才使得在利益驱动下,敢于违法。由此可见,症结还在于对权力的约束。如果权力大于法,那么法律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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