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北京将在近期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此外,从今年起北京建筑市场将消灭“包工头”。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要严禁非建筑业企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招雇农民工从事建筑工作。(见3月27日《现代快报》)
说实话,乍一听到北京市年内将废除“包工头”这一消息,确实有一种大快人心的
喜悦。近几年来,农民工为讨要工资,有的遭到恐吓、追打,有的爬上高楼铁塔,不惜以死抗争,此类新闻时常刺激我们的神经,以至于“包工头”成了贬义的象征,在人们心目中没啥好印象。
但是,规范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果真需要以废除“包工头”为代价吗?我看未必。理由如下:其一,随意克扣民工工资,毕竟只是“包工头”中的一部分,对绝大部分“包工头”而言,还是关心民工,按时发放工资的,我们不能因为少数“包工头”不讲良心,就牺牲众多“包工头”的利益;其二,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或根本拿不到工资,不全是“包工头”的责任,由于某些工程发包单位有意拖欠工程款,致使“包工头”无力发放工资,不得不代人受过,真是有苦难言;其三,不从根本上打通阻碍农民工获得报酬的瓶颈,即便废除了“包工头”,未必能彻底解决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很可能被其他“角色”取而代之。
看待任何问题,必须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其实,“包工头”还是有存在的价值的,由于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而更主要的则是招工灵活多样,农民很容易找到活干。可见,彻底废除“包工头”并不符合国情,甚至有点操之过急。如何解决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问题,北京市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非常有效,比如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制度,通过这张卡,农民工可以从邮局领取工资。再比如对新进京和2004年度发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求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而账户的预留款必须达到该企业劳务合同总价款的10%。
当然,不废除“包工头”并不意味着就放纵不管了,我以为,除了北京市即将实行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和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外,还必须对“包工头”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准入门槛,“包工头”素质真正提高了,农民工的利益还会受到侵犯吗?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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