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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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5:25 南方日报 | |||||||||
作者:潮白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尽管每年的活动都有一个主题(今年的是“健康·维权·食品安全”),但3·15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是一个投诉日,而且是一年当中投诉的最佳时机。在前两天广州市有关部门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咨询活动中,一位六旬老伯激动得跪倒在地,哭着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他们交了钱却收不到楼的问题,只是无数事例
为什么投诉每每冲淡了主题?可能是消费者的理解偏差,也可能是日常的投诉因为行政部门的不作为而不大奏效,更可能是当前的消费环境还是太差,有遍地陷阱的意味,稍不小心就掉进去,消费者有太多的冤屈要诉。3·15前后,都伴随着“雷霆出击”之类的行动,的确能解决一些问题,至少在这一时段,不法者也知道应该收敛,避避风头。尽管3·15的功效很直接,也很显著,我仍然以为现在的3·15,并不是理想状态的3·15。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这一天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要通过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使消费者不断走向成熟。但在我们这里,3·15的使命,还仅仅停留于消费者集中宣泄的出口。 因此,我所理解的3·15,应该是一次总结。央视3·15晚会汇集了年度全国10大坑蒙拐骗的案例,那是一种总结;不过,如果只是停留在暴露层面就还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司”要有一个总结,不是为消费者总结教训,而是自己从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中总结出该“长进”什么,总结出自己的教训。在10大案件中,首当其冲的是《“吃人”的仙人掌》,讲的是重庆合川县云门镇石门村农民蒙进元、沈阳市宁官屯乡农民林淑琴怎样上了海南锦绣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当,导致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但这仅仅是其中的两个个案,这个早已在海南本部卷款而逃的公司,在长达一两年的时间内居然在全国几十个城市设立了分公司,到处行骗而且得逞。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这么严重的损失,除了“当前社会诚信缺失”,“有司”自己的工作存在哪些问题?给消费者在来年以怎样的安全消费承诺?在这一天都应该有个交待,不要不断一味强求所有的消费者都得练就一双“慧眼”。 我所理解的3·15,应该是一次集中展示制度层面建设程度的有利时机。出了问题,归咎于制度的不完善成为不少职能部门脱口而出的理由,但你现在建设到什么程度了呢?这两年没少强调食品安全,为什么食品老是不安全?现在又冒个“苏丹红”出来,是现有制度约束不力,还是约束不到?都要来个释疑解惑,从制度上探讨怎样能更好地为消费者做好维权工作,才能够避免年复一年的3·15时,情形大致相当。同样重要的是,让消费者建立起对制度的信心,否则“有司”一天到晚忙于在条文里做文章,终究于事无补。总之在3·15这一天,也要帮助消费者维权,也要解决具体问题,但不应该是以之为主,应该更注重宏观层面诸如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事情。说到这里,我倒是希望那些常出国门考察的人们,不妨介绍一下人家在3·15这一天都在干些什么。 如今的“××日”、“××节”很多,仅3月份著名的就有3月5日学雷锋和3月12日植树节。同样的道理,这些日和节的设立,是要借助主题活动,把所倡导的内容——比如雷锋精神发扬光大,唤起全社会的关注热情。而倘若一年当中只有在3月5日去做好事,就是陷入了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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