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事件新闻发言人不能沉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4:41 红网 | |||||||||
十年前,河北省高级法院将年仅21岁的聂树斌定为石家庄郊区的一起奸杀大案的案犯而判处死刑并枪决;十年后,在河南落网的河北籍嫌犯王书金却招认这起案系其所为。媒体以对此离奇案件进行报道之后,引起读者普遍关注。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公众普遍关心的事件,记者们的新闻来源却十分有限。记者与当年的一名办案民警焦辉(此君还曾在某报发表文章《青纱帐迷案》,详细报道了破案过程)
据报道,河北省于去年就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全省还在去年11月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了培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和火灾、交通事故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将在最短的时间里向公众发表消息。 聂树斌事件,无疑已是一个热得不能再热的问题。这从网上铺天盖地的跟帖和报纸上多篇评论就可以看出来了。这个热点的形成并不是人们出于无聊和猎奇,而是它事关一个无辜青年的生命。这个事件中有太多的戏剧性,有太多的疑问。比如警方是否刑讯逼供、公诉机关是否尽责、法官是否草率、律师为什么没起到辩护作用等等。这些都需要有关方面出面给公众一个答复。而新闻发言人制度就可以满足公众这方面的知情权。 也许,这个案件过于复杂,一时还难以判断王书金的话是否属实。但这并不是说新闻发言人无所作为。不管这件事的结果如何,聂树斌事件已经伤害到了政府的公信力。为了弥补损失,政府就要进行“危机公关”。如果新闻发言人直面媒体,将政府的态度、案件的进展、政府采取了的措施公之于众,可以使形象得到改观。等到整个事实彻底查清楚了再公布有关情况,政府会错失良机。 也许,有关方面根本就不想公布有关真相,认为一旦聂树斌确系冤死,有关方面会颜面尽失。但实践一再证明,“捂盖子”已被时代唾弃,只会使事情更糟。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个好制度,不希望它只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在聂树斌事件问题上,新闻发言人不能沉默。 (作者:柳长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