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13亿中国人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共同愿望和坚定意志,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岛内却有一些人,无视祖国大陆长期以来为稳定台海局势所作的巨大努力与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内容,恶意歪曲《反分裂国家法》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是所谓的“战争动员令”,企图误导舆论、裹胁民众,并借机制造新的“台独”事端。对这些恶意歪曲必须进行坚决的揭露与反击。
众所周知,祖国大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本世纪头二十年视为中国和平发展与民族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因而没有人比我们更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更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正如胡锦涛所强调的,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岛内“台独”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分裂图谋,不断制造统“独”争议,挑动两岸对立,企图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已经严重威胁到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严重干扰两岸共同发展的大局。
《反分裂国家法》正是为了遏制岛内愈演愈烈的“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最为危险的“法理台独”图谋的,其出发点与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台海和平,为两岸关系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维护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谁是台海稳定的破坏者,谁是台海和平的捍卫者,何者是因,何者为果,不容黑白颠倒、是非不分。
从立法宗旨与核心内容看,这部法律的打击对象非常明确具体,那就是“台独”
分裂势力。岛内绝大多数民众不赞成“台独”。他们选择的是求稳定、求发展。很显然,“台独”分裂势力代表不了广大的台湾同胞。
祖国大陆不仅对台湾民众没有任何敌意,而且从战略高度重视他们的地位和作用,把他们作为发展两岸关系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谋福利。胡锦涛“四点意见”中指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
事实上,《反分裂国家法》的大部分篇幅谈的也都是如何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及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只要是认真看过这部法律的人,都会感受到祖国大陆对于发展两岸关系、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与善意。
至于外界最为关注的、集中体现“遏独”内容的第八、九条,如果细读条文,也不难体会到这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也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而且正在尽最大努力避免的最坏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非和平方式的主动权并非在祖国大陆,而是在“台独”分裂势力。
它完全是预防性的,划出三条不可碰触的“红线”就是警告“台独”分裂势力不要误判形势、心存幻想,使他们悬崖勒马,不至于把台湾民众带入万劫不复的险境。对此,岛内不少有识之士看得很清楚。一位民众在投书报刊时直言,大陆并非强行改变现状、推动统一,不搞“台独”,何忧之有?何惧之有?
《反分裂国家法》以遏制“台独”为手段,以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为目的,体现出“反独”与“促统”之间的辩证统一,为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构建了一道坚强的、“台独”分裂势力不可逾越的法律防线。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战略意义与巨大价值将愈益突显,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会理解它、认同它、感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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