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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维权胜利属于全体纳税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8:23 中国青年报

  单士兵

  “3·15”前夕,两次以在火车上用餐、购物无发票而起诉铁路部门的法律硕士郝劲松,终于拿到了T513次列车长专程从北京送到石家庄的发票,列车长向郝劲松表示了歉意(3月16日《北京青年报》)。

  郝劲松的行为曾吸引无数公众的眼球:他第一个“因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将中国铁路部门告上法庭;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第一个因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向税务部门举报;第一个因地铁复八线无厕所,存在设计缺陷而将政府部门告上法庭。

  这一次,“铁老大”给郝劲松送来了1张5元和两张1元面额的发票。虽然只有区区7元发票,但这却是他“较真儿”的胜利。为了向“铁老大”讨要发票,从2004年8月开始,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就与北京铁路分局和北京地铁公司打了6场官司。

  我敬仰郝劲松的行为,钦佩他在法律框架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与某些行业的“行规”“较劲”。郝劲松用“小人物”的大行动挑战垄断行业的霸权,表面看来,他与这些行业或部门博弈处于弱势。然而在一个法治社会,这样的行为却是实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试金石。郝劲松的行为正是现今社会最需要的公民意识自觉与自醒的反映。

  赢得7元发票不仅仅是郝劲松一人的胜利,而是属于全体纳税人,是一次公益维权的胜利。或许是在这些事的敦促下,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北京铁路局所辖各次列车已按通知要求,在所有列车上配备了发票。现在在火车上买东西也可以要到发票了。这可以视为垄断行业在尊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进步,但我更愿意将之视为“公益维权者”的成功。

  不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垄断行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太多不平等,种种“霸王条款”还在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遗憾的是,对此,太多的消费者已经习以为常了。我希望郝劲松公益维权的成功,能带来一定的精神引领效应,让更多的普通公民增加法治理念,学习法治思维,具有挥舞法律这把斧头的勇气,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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