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执制度可树立政府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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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9:03 红网 | |||||||||
目前,老百姓找政府办事时,很多政府单位并不提供书面的收据。来自广东的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认为,这类普遍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因此有必要推行“收件回执”制度。“收件回执”就是政府机关收到老百姓交来的需要办理事项的申请文件、投诉信函,以及其他需要答复处理书面资料时,必须给老百姓出具的书面收据。 政府部门对上门办事的人员,既没有什么可靠的公开承诺让百姓放心,也没有相应
其一,办事“回执制度”是有法可依的前提。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的各项审查、批准、检验、办证等服务,其标准和要求应该统一、规范和简便、快捷。政府部门的办事“回执制度”,是实现规范行政、有法可依的前提。各个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应该是打造法制政府、责任政府的关键窗口,它对政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起到示范作用。 其二,办事“回执制度”有利于消除百姓对政府的怀疑心理。政府部门的办事规则、办事效率,应该被社会所接受、理解和认同,政府工作人员应当对社会承担一种承诺责任。办事“回执制度”,实际上是给上门办事人员的书面答复,是办事人员了解、查询、获取、追究办事结果的证明和法律依据。有了回执,办事人员才会将政府办事与其他社会机构区别开来,才会消除百姓对政府办事的怀疑心理。 其三,办事“回执制度”有利于树立政府良好信誉。正如彭磷基委员所说的那样,“收件回执”制度也许不足挂齿,却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回执制度”将促使政府工作人员规范、及时、程序化操作,任意推诿、故意刁难、拖延扯皮的现象将有所改观,办事能力、办事效率都会顺应百姓的需要而有相应的起色,政府信誉也会大有提升,赢得社会大众的赞同和认可。 (稿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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