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主导还是定额收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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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2:05 新京报 | |||||||||
视点·关注高考公平系列评论 看过3月12日《新京报》上几位校长谈高考公平的言论,深受震动。不在其位者的言论常常流于理想、浪漫,而在位者因深知现状的缘由和变革的难度,更趋于谨慎、保守。这很正常。后者为现状辩护在我们的想象之内,一窝蜂地轻举妄动不是成熟的批判者的愿望,争论应该是行动的向导。但我想不到的是,面对“统一考试、同一分数线”的提议,他们的辩
照我的理解,他们的意思是,“同一分数线”是不应该追求的“绝对公平”。即使贯彻“统一分数线”,实质上的公平也确实是得不到的,因为考生们的学习条件相差悬殊。“绝对的衡量标准”也是没有的,因为考试的效度是相对的,它不可能忠实地反映考生的能力。但这不应该成为忽视当前社会不公正的理由。果然,在将人们的改革要求视为追求“绝对公正” 后,在评价现状时,他们干脆抹掉了这个问题。当记者问道:“您是否认为各地招生指标的差距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位前校长说:“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公平与不公平。对于清华、北大、复旦这些国内顶尖高校来说,给一个省100个名额,给另一个省50个名额,哪个公正,这不好说,没有一个绝对的衡量标准。” 为什么不好说呢?如果100个名额和50个名额中最低的分数相同和接近,就是公正,否则就是不公正。 难道因为没有绝对公正的衡量标准,我们就不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这种相对公正吗?我一直以为,对现状的不公正是没有大的异议的,关键是如何拿出更好的方案。校长们的言论告诉我们,大家在对事实的判断上远未达成一致。批判者们必须摆出坚硬而残酷的事实。我以为最过硬的指标就是一个大学中各省最低录取线的差距,比如差距是10分,或者40分。这个分差就是“公正度”,分差越小,公正度越高。各省考试的不同,为这一比较带来了难度。我们应该在换算出各大学中的“公正度”后,再和校长们讨论:是否公正,要不要改革。 几位校长还犯了一些逻辑错误。一位说:“是不是把指标按照所有人口的比例来平均就叫作公平?” 而李文志等人提出的分明是“统一分数线”,是打碎地区“配额制”。还有一位校长说:“如果全国各地统一录取分数线,那西藏的学生就没有办法读北大了。”不错,我们的“配额制”一方面照顾了优势地区和群体,另一方面也照顾了类似西藏的弱势地区。但是它更向哪一方面倾斜?大家反对的是哪一种倾向? 毫无疑问是它向强势地区的倾斜。 我在拙作《信任论》中批判定额制后说:“但无论如何,定额制大多是偏向弱势群体的……只有在中国当代高考中的定额制反其道行之,它公然照顾强势群体———大城市中的考生。”难道录取了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就改变了目前定额制的基本倾向了吗? 我主张统一分数录取线,坚决反对照顾发达地区的“配额制”,对照顾落后地区和群体的“配额制”也持谨慎态度。“配额制”有一个难于界定的问题。除了照顾少数民族,还有无数类型的弱势群体,他们都需要照顾吗?还有,一个落后省区的考生可以低分录取,他毕业后未必回原籍效力,这是照顾了该地区还是他个人呢? 在国外,关于“配额制”有过激烈的争论。西点军校是白种人占主导的保守领地,但是最终遵循了适度照顾黑人考生的原则,因为美国军队中黑人较多,如果他们只能当士兵,不能当军官,军队的凝聚力将荡然无存;再比如,少数民族成员在遇到民族间的纠纷时,往往更信赖本民族的律师,如果不能帮助他们培养出自己的律师,将给社会生活带来麻烦;中国明朝时也有过关于“配额制”的争论。大学士杨士奇提出,抵御外敌是当时的要务,北方人不擅科举,但长才大器,可以在最重要的政务上发挥作用。最终是每百名进士,南方55名,北方35名,云贵川10名。 借鉴古代和国外的经验,我的认识是,分数线应该是主导,重点大学对本地区的照顾应当坚决抑制,至少限定在一个严格的指标内,其他类型(包括照顾弱势群体)的“配额制”也必须有极其坚实的理由。 □郑也夫(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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