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义务教育法势在必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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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 |||||||||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凤阳水泥总厂厂长高允连 记者孟歌 耿延军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凤阳水泥总厂厂长高允连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了修改《义务教育法》的议案。 高允连代表在议案里说,现今的《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颁布实施的,其环境和背
高允连代表建议,新的《义务教育法》要确立教育的公共属性和公益性,教育事业的本质是崇高的公益事业,要把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实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予以落实。要依法确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建立起义务教育经费的有效保障机制,建立地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分级分担制度、中央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进行。要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修改现行的按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让农民工子女在务工所在地就近入学。要建立起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这其中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建立鼓励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捐赠的优惠制度,社会各界通过非赢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应准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到落后地区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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