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扰民噪声反复出现的问题严加管理,哈尔滨市环保局将出台扰民噪音单位“三级评定”管理制度,群众投诉多的扰民单位和业户将被评为“黄色单位”,在其门口悬挂黄色警告标牌。(见3月13日《新京报》)
在环境污染中,噪声属于其中一大公害,居民长期被噪声所笼罩,不仅影响正常的休息和学习,而且还会诱发各种疾病,因而对噪声的治理,有关部门一直予以高度重视,通
过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以此降低和减小噪声对百姓的危害。
在众多治理噪声措施中,哈尔滨市环保局出台的扰民噪音单位“三级评定”管理制度,可谓与众不同,该局将重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好、没有群众投诉记录的业户,评为“绿色单位”;将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积极治理整改中的业户,评为“蓝色单位”;将消极对待污染治理、群众投诉多的业户,评为“黄色单位”。以绿、蓝、黄对单位噪音情况加以区分,尽管此举让老百姓一目了然,但又能管多大用呢。对某些单位来说,已习惯了被曝光,还怕你在门口挂个小小的黄牌吗?其结果,噪声依然如故,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治理噪声带来的污染,国家早有明文规定,作为环保部门,只要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其应有的管理、执法权限,对某些噪音超标的扰民单位和业户,该查的查,该罚的罚,该关的关,我就不信噪声降不下来。
如今,少数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不是靠严厉的执法来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和矛盾推向社会和公众,动辄就发黑榜、挂黄牌,此举虽然声势很大,但实际效果显然难尽人意。治理噪声问题,需要耐心的宣传教育,需要强有力的执法跟进,只要措施到位了,只要扰民噪音单位有改进的诚意,又何必非挂牌不可?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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