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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袭警罪有啥不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5:11 红网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经常遭受恐吓甚至打击报复。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丁瑜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不但可以提高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也能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北京娱乐信报》3月8日)

  在去年两会期间,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对于设立“袭警罪”,立遭社会各界反对,质疑声音不断,纷纷提
出自已的反对观点。虽然有众多人质疑,但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再次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可见,对于设立这种罪名并非空穴来风,自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大多数人认为“袭警罪”是舶来品,担心到国内“水土不服”。依笔者看来,“袭警罪”在国内有其出生的“土壤”,更有促其早日“降生”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警察的执法越来越讲究程序的公开、公正,“文明执法”的成为公安民警方的执法目标。公安部对内部的纪律规范以及程序规定也越来越严格。随着五条禁令、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劳动教养案件程序规定和刑侦案件程序规定就相继出台,民警的执法变得越来越文明和规范。这本来这是一件好事,但一些不法分子认为民警变得好欺负了。于是袭警事件不断发生,而民警又碍于文明执法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类似的规定忍气吞声。

  在犯罪分子的潜意识里,把警察文明执法当成“软弱执法”,认为民警为了遵守“文明执法”,必将固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紧箍咒”。笔者的一位同学是名民警,他这样感慨道:“几年前像聚众赌博案子,只要去两三个民警就能搞定了,现在就是十几个民警去也不一定能拿下来。”

  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抗拒警察执法,拒绝、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公然挑衅,更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中国当前的袭警行为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警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大弱化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和形象。

  由此看来,设“袭警罪”有啥不行呢?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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