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兴:常规是用来被打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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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5:24 新浪财经 | ||||||||
文/《财经文摘》社社长 周志兴 美国人罗伯特.A.鲁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老头,1986年,他54岁时,离开了福特公司,进入了克莱斯勒公司。此时,他已经在宝马、福特和通用汽车工作了20年。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中规中矩的大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就是这样一个曾经在美国海军
这个个性鲜明的老头在同僚中显得十分另类,以至于业内杂志《汽车行业》这样评论:虽然鲁兹率真直言,也很有见地,但他从来就不是一名好的“团队成员”,这一点他自己也毫不讳饰。评论得很准确,鲁兹在66岁时开始动手,花了5年的时间,写了这样一本书:《打破商业常规的8项法则》,其中一个法则就是“团队合作绝非万全之策” 福特汽车公司的前CEO哈罗德·波林是这样评论他的前同事和这本书的:“一直以来,鲁兹就以其极富个性的领导风格而著称,在他加入克莱斯勒后,这种个性更得到了张扬。本书真实地再现了鲁兹的经典形象——勇于变革、深谋远虑,而且拥有敏锐的商业嗅觉。” 什么是常规?按照辞书上的解释,就是通常的、一般的或是流传下来的规矩。而鲁兹在这些国际顶尖的大企业里混了这么多年,看到的懂得的和执行的常规性的东西太多了。如顾客总是对的;质量是生命;团队合作是制胜法宝,等等。但是,作为一个善于挑战的人,鲁兹归纳了8项不同的意见: 1、顾客并不总是对的;2、企业的首要目标不是赚钱;3、别人都在做的事情,不要去做;4、过于关注质量不见得是好事;过度的财务控制是很糟糕的;6、持不同意见的人是一种财富;7、团队合作绝非万全之策;8、裁员一定要果断。 这8条,在循规蹈矩的人看来,是大逆不道,而鲁兹老头儿却颇为自得,他把它称作“法则”,并不无得意地说:“这种叫法好象有点自吹自擂”。其实,看过这本书之后读者会知道,是不是叫法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这些观点的确开拓了人们的思路。 例如说,大家都在强调团队合作,,而鲁兹发现:事实上,大多数的团队在实践团队合作方面(促进团队的协调统一,维护团队中每个人的利益)所花费的心血和时间远远多于真正的工作时间。拿一个中国人都懂的词说,叫“内耗”。其实鲁兹不是不懂得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只是认为,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团队合作上是无益的。 他举了一个例子:美国著名的牛仔服装生产厂家李维斯在1992年曾经改变了传统的薪酬体制,由原来的个人计件付薪方式调整成为团队计件付薪方式(一般由10-35个人组成一个工作组,按照工作组的生产总量支付薪水)。结果,李维斯公司的生产总量下降了。熟练工抱怨他们被那些偷懒耍滑头的人拖了后腿,妨碍了他们挣钱。由于监工不能时时刻刻地监督每一位员工的工作质量,所以公司里怨声载道。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让每个工作组民主选举出一位负责人,由他监督工作组的工作,上面的弊端就消失了。 由此,鲁兹认为,没有强大的领导,团队合作就只能是虚有其表、浪费时间,尽管团队里每个成员都和和气气、彼此关照,但最终大家只能共同失败。 其实,是不是看懂了鲁兹,用一把尺子可以量出来,就是对他的书有没有反对的精神。而在他的书中确实也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好在这不是教科书,如果把它比喻成一种工具,那是开拓道路的挖土机,要完成道路施工,没有压路机也是不行的。 《财经文摘》200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