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缺水警钟为谁而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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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1:47 红网 | |||||||||
江南之美,首在于水。然而,水乡江南,却面临缺水的尴尬境地。据上海文汇报报道,在浙江境内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的宁波市,最缺水时一些运水车在日夜不停地奔跑着,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在著名的国际商贸城市义乌,市区有时每周正常供水仅9小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那么,曾让人引以为傲的江南清清绿水到哪儿去了呢?据记者调查才发现,一方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和谐、协调发展的小康社会,无疑,实现人类与自然界的和平共处,让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共进退”,正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健康、进步的神圣命题。 早在1989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26条便明确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及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技术,其中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或许,正是对“三同时”制度的置若罔闻,才让“水乡缺水”走入了恶性循环的不归路。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有必要“防患于未然”,将环保问题列为各地招商引资的原初底线,一方面对目前正在生产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检查整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整顿或取消一起,而对于那些“代价而沽”,存在环保隐患的企业,一律高挂“免战牌”,毕竟“人是最可宝贵的”,“水乡缺水”的警钟值得时时长鸣! (稿源:红网) (作者:李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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