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咋就这么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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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1:42 红网 | |||||||||
个税起征点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一直在提个税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认为,现在个税的65%左右都来自工薪阶层,这显然已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他表示,今年还会提个税议案。(2005年3月3日《新京报》) 国家税务总局个税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等问题,税务部门一直都在调研和酝酿之中。提高个税起征点,“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不难看出,
“个税起征点”这类的新闻,不断地冲击人们的视野,令人不得不关注目前的法治环境。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800元。“800元起征点”虽有法律这个“尚方宝剑”,但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却不仅没有被“认可”,还活生生遭受蔑视!这不仅是“法定起征点”的尴尬,更是法律的尴尬。 “法定起征点”是在1980年制定的,因为当时,政府要员的月薪只有400多元,而社会平均月工资仅为几十元。虽然25年来,人们的收入却已经增长了50—100倍,物价水平也提高了许多,但“法定起征点”却成了不变的磐石。显然,“法定起征点”已经严重滞后于实际经济水平和居民的薪金收入水平。因此,某些经济发达地区都已经暗暗突破了“法定起征点”。然而,这些地区的“违法”行为,不仅使当地老百姓受益,也得到其他地区普遍理解。这就从一定意义上,表明了“法定起征点”的尴尬——未与个人收入增长联动。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土定起征点”合理而不合法、“法定起征点”合法而不合理。 “土定起征点”的存在,使法律本身变成了灵活松动的“橡皮筋”。“土定起征点”虽然给老百姓带来了经济上的实惠,付出的代价却是对法律威严的侵害、对法律刚性的破坏。“土定起征点”存在时间越长久,法和理的冲突就会越严重,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会越大,正本清源的成本也就会越高。听任“土定”政策的存在,就是对现行法律的蔑视。一旦效仿者众,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 “土定起征点”与“法定起征点”之间的冲突,反映了某些官员法制观念极为淡薄,不是依法,而是将个人意志置于法律之上。在利益与法律的较量中,人治的力量超越了法治的力量。这是与我们这个法治社会倡导的理念根本不相容的。 既然全国上下都明白“法定起征点”的弊端所在,而且老百姓的呼声又那么强烈,期待又如此之久,为何还不狠下刀子做个漂亮的外科手术以取进于国、取信于民! (稿源:红网) (作者:孔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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