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当戒公费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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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9:24 中华工商时报 | |||||||||
小石潭/文 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做出明确规定。《纲要》的颁发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正如《纲要》指出的,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培育发展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发展红色旅游利好良多毫无疑问,但笔者担心红色旅游的发展带来公费旅游的“井喷”。 红色旅游成为公费旅游,并非本人臆想和杞忧,而是已然的事实。在“三讲”、“三个代表”学教活动过程中,就有一些地区打着到革命老区学习、参观、考察等名义,大搞集体公款旅游之事;正在深入进行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也出现了一些用公费出游的不和谐现象。日前,就有某地某部门坐着豪华大巴不远千里来到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行党员宣誓仪式。先进性教育不必先“进”教育基地去,特别不该花费公款到外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果真诚心接受先进性教育,不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读党史、看资料片同样能起到教育的效果;果真有心接受红色革命遗产(址)的洗礼,就该自掏腰包前去参观旅游,以纯洁的行动显示自己的心诚,获取丰硕的旅游收获。 《纲要》特别强调,红色旅游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公费组织的红色旅游,虽然有着冠冕堂皇的出行旗号,有着可圈可点的行动初衷,但在实际效果上,尤其在社会效益上是相差很远的。一方面,公费组织红色旅游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活动,不去白不去;而对于思想认识不高,醉翁之意在其他山水景观的人来说,去了也是白去。因为没有保持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没有对幸福生活寻根探源的赤纯诚心,到红色景区看到的只是破马灯、烂衣裳……而洞察不到这些物什包含的精神价值。如此之行,意义何在?另一方面,公费组织的红色旅游是慷公家之慨的活动,百姓对此十分反感,同样斥之为“腐败旅游”;对于红色景区的百姓来说,虽然公费旅游给当地带来经济效益,但他们绝产生不出当年“亲人回来”的感觉,而是拿当年的革命者与这帮旅游者相比较,内在的憎恶与痛恨油然而生。公费组织的红色旅游,对旅游者不起作用,对周边人产生坏的影响,社会效益又体现在何处? 红色旅游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具有政治、文化、经济多重意义的一项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创造;红色旅游不能变色变味,应力戒公费旅游,提倡自费旅游,并努力成为其特色,使红色旅游一“红”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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