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的月租费回应让人生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14:18 红网 | |||||||||
最近,在信息产业部主办的“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清算司副司长彭晓芳在对“固话月租费”作出回应时表示,这次电信运营商与消费者这次博弈关键并非要作为电信监管机构的信息产业部一纸行政命令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市场竞争的途径来解决。(《北京娱乐信报》3月1日)读了报道,笔者不禁对信息产业部的回应有了更多疑问。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自身能通过竞争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场本身机制来解决市场问题,想这肯定是一个谁也不会否认的最好办法。但问题的关键是,这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市场必须是具备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而固定电话运营商在市场上是“唯此一家别无店”。即使在一些地方有些竞争,但由于市场的区域分割,事实上相关的电信运营是处于市场的垄断地位。面对如此的市场格局,由于几乎不存在可替代的电信服务,因而对消费者来说,几乎是没有任何另外的选择。 在此情况下,只要是一个稍有市场知识的人都应知道,消费者与电信运营商之间根本就没有起码的市场公平。面对如此的市场状态,作为维持市场公正的信息产业部与相关官员,不仅对如此的市场失去公正的现状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的说,让竞争解决问题。对此,笔者忍不住想问信息产业部:当前的固话市场到底是不是垄断市场?如是,那在此条件下,电信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搏弈又有什么公平可言?在垄断情况下,你又是让消费者处于何种市场境地? 还有,在市场存在垄断条件下,市场竞争肯定是不充分,也是不公的。而作为负有保证市场公正之责的信息产业部,在此情况下,本就应该在行政监管上对弱者予以一定的倾斜,以使市场尽可能的有一个公正的环境。可让人疑惑的是,从信息产业部官员上述表态中,人们不仅没能看到这种本应有的行政态度;相反,人们看的是信息产业部官员似乎还想维持如此的不公市场格局。 信息产业部的回应,不听则罢,越听让人越疑惑。看来取消固话月租费,至少目前我不敢乐观。 (稿源:红网) (作者:周义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