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题词要审批当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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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10:21 中国青年报 | |||||||||
殷建光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市政府领导一般不为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为出版物作序,特殊情况,须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首都之窗”全文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市政府各部门及组成人员作出工作要求。(3月1日中国新闻网)
我认为这个制度应该在全国推广,有两个原因:一是现实中,领导的贺信、贺电、题词、作序,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下属提高身价显示政绩的一种手段。为了达到这种目的,甚至出现了个别干部“索要”,而某些领导“出卖”这种东西的现象,这已经成为官场腐败的一个源头。二是具体工作实践中,有些干部把领导的这些东西当做一种“保护伞”,这些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 领导干部因为其特殊身份,他的贺信、贺电、题词等行为已经成为一种行政资源,这种行政资源应该得到规范管理,不能成为以权谋私的隐性载体。现在北京出台的这个政策,我认为至少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杜绝了一条隐性的腐败渠道,因为它已经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是行政行为了,所以对个人的“感恩”也就没有了借口。三是可以鼓励下边的人更好更踏实地工作,因为这些东西不是随便给的,要也要不来,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工作做好了,审批通过是自然的,做不好,索要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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