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应禁售垃圾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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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9:56 中国青年报 | |||||||||
朱永平 为了让中小学生吃得更健康更营养,台湾省的中小学校园合作社从本月21日起一律不准出售汽水、可乐、罐装咖啡等饮料,学生常吃的面包、饼干等零食和点心,也会严格限制油、盐、糖的含量。根据这项规定,台湾高中以下学校只能卖纯果(蔬菜)汁、鲜乳、豆浆、包装饮用水和矿泉水等7种饮料,校内供应的零食和点心也必须取得优良食品制造规范等要
让“垃圾食品”从中小学校园和中小学生身边走开,确实抓住了目前危害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真诚建议并热切希望,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能学习台湾省的这一举措,出台一个相应的校园饮品和点心出售标准,让中小学校园中再也没有“垃圾食品”的市场。 这个标准的出台已经显得非常迫切,因为“垃圾食品”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日趋严重,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的隐患也日趋加深。世界卫生组织(WHO)曾经公布的全球十大垃圾食物是: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品、饼干类食品、汽水可乐类食品、方便类食品、罐头类食品、话梅蜜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和烧烤类食品。我们每个家长、每个中小学教师都清楚地知道它们在孩子中拥有怎样的市场:这些高糖、高盐、高油脂、高热量的食物因其漂亮诱人的外型、夸张动感的包装、内附各式小礼品等灵活的促销手段,对孩子的诱惑力是惊人的。以至于不少孩子正餐不吃或少吃,而把这些“垃圾食品”作为主餐。这也正是现在小胖墩越来越多的原因。 当然,以行政法规的强制手段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内禁售“垃圾食品”,还只是斩断“垃圾食品”的一个源头,但对于将近三分之一时间生活在校园的中小学生来说,这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保障。而且,学校也可就此进行必要的宣传,让学生养成正确的饮食观和消费观,如是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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